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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西郡三期滨湖西郡三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滨湖西郡三期滨湖西郡三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湖西郡三期建设项目已于2019年6月11日在湖南省湘潭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019-430302-70-03-017431。项目业主为湘潭城市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滨湖西郡三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雨湖区涟水大道以西、羊湾路以南。
2.3 建设规模:项目地块呈“不规则四边形”,用地面积为19538.27,项目由地上三栋一类高层住宅,一栋单层商业及地下组成。总建筑面积70833.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308.8平方米。11#楼建筑面积11214.51平方米,共24层,每层高为3m,12#楼建筑面积23694.12平方米,共25层,每层高为3m,13#楼建筑面积22013.7平方米,共22层,每层高为3m,地下建筑面积13308.8平方米,12-B#楼建筑面积602.4平方米,层高为4.8m。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指令后72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其中设计进度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后45日内提交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图。
2.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保修。文件未注明的工程项目保修期在合同内另行约定。
2.7 招标范围:
2.7.1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
2.7.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包含的所有建设内容,但不限于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含设计)、地下室和地上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园林景观附属工程(绿化、铺装、小区道路[不含红线范围内的市政道路]、雨污水、采光井、车库顶棚及其它安装工程)等。其中招标范围内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土方工程、桩基、消防工程(含建筑施工图中的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不在消防专业图纸中的所有消防工程内容)、室外园林景观附属工程。(不包含在EPC工程总承包的内容:电梯采购及安装配套工程、智能化(弱电)工程、大堂二次精装修、供配电、市政供水、燃气工程、有线电视、三网合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1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行业或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最低业绩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承担过1项总建筑面积3.5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含群体建筑)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3.1 设计类似业绩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其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落款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类似业绩及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按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落款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
3.4 拟任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担任。
3.4.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担任过1项总建筑面积3.5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含群体建筑)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4.2 设计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业绩资料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认定。
3.5 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6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员。
3.7 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要求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9.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9.2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1 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3.11.2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列入异常名录,在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11.3 投标人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建市规〔2019〕1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函或保证保险。
5.3 采用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3.1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
5.3.2 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
5.3.3 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3.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函。
5.3.5 投标保函原件一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4 采用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4.1 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详见首页>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指南>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4.2 投标保证金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21年6月2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并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9 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项目经理。否则,投标无效。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告(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58262625。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10.2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城市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煜
电    话:0731-52870612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
联 系 人:朱灿、邓超
电    话:0731-58252957
传    真:0731-58234630
邮    箱:63487673@qq.com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测温人(签名)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2月1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0年2月1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0年2月1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查看附件:滨湖西郡三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清单、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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