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孝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工程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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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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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名称: | 月孝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工程项目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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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32472001G01 | ||||||||||||||||||||||||||||||||||||||||
招标内容: | |||||||||||||||||||||||||||||||||||||||||
月孝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工程项目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月孝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工程项目设计已由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蠡发改审字[2020]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月孝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工程项目设计 2.2招标单位: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3建设地点:维明路-平安路两侧及平安路-津石高速蠡县北下道口。 2.4建设内容:维明路-平安路两侧绿化、桥梁立面装修、桥头锥形护坡;平安路-津石高速蠡县北下道口,河道两侧绿化、立面改造、微景观以及沿河景观节点的打造。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前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相关后期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业以毕业证或职称证),上述负责人不得兼任,并需提供2021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 3.1.4其他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25 09:00至2021-07-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7-1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hebpr.gov.cn/hbggfwpt/)、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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