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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赣榆港区4号至6号散货泊位工程辅建设施施工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连云港港赣榆港区4号至6号散货泊位工程辅建设施施工项目 
(4-6-FJSG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赣榆港区4号至6号散货泊位工程辅建设施施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新银湾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连云港港赣榆港区4号至6号散货泊位工程辅建设施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连云港港赣榆港区一突堤,南侧紧邻已建 1-3 号泊位起步工程,东侧为在建中通道工程。本工程新建3个10万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照靠泊20万吨级船舶设计建设,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 100m,设计底高程-15.3m。码头前沿线距离后方围埝轴线 150m,码头宽度55m,满足本工程装卸作业需要。泊位采取顺岸引堤式布置,码头宽度为 55m,码头顶高程 7.0m,码头结构采用重力式沉箱结构,沉箱底宽 18.9m。
码头北侧预留约55m长沉箱结构段,预留沉箱舱格内回填砂及块石,上部胸墙混凝土暂不实施。南侧为连云港港赣榆港区起步工程3#通用泊位预留 1#、2#沉箱,总长约47m,沉箱舱格已回填石渣,后方已抛填部分抛石棱体。
码头南北两侧及中部各设置1座引堤,自南向北编号依次为1#-3#,其中3#引堤需布置皮带机通道,设计宽度30m,其他两座引堤宽 25m。3座引堤共同构成码头与陆域联通的车辆通道。
港池疏浚施工项目疏浚总工程量为465万m3(扣除与10万吨级航道延伸段重叠水域部分工程量),全部泥方吹填至本港区造陆区域。
本次招标连云港港赣榆港区4号至6号散货泊位工程辅建设施施工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码头2#变电所、辅建区房建工程(综合用房、物资仓库、3#变电所、进港闸口、矿石污水处理间、矿石污水处理水池、生产及消防水池)、供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控制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通信工程等项目(不含道堆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防尘网工程、高杆灯及路灯、转接机房、皮带机及漏斗)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招标范围
本次连云港港赣榆港区4号至6号散货泊位工程辅建设施施工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4-6-FJSG1标段,对应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
    4-6-FJSG1标段:上述码头辅建工程的施工以及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保修期的缺陷修复。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工期要求
 总工期:9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部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企业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内,至少完成过一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资格:为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近五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5)其他要求:a、拟投入本标段的总工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本项目至少投入3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规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公司,不得参加投标。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④为本标段的代建人;⑤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⑥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⑦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⑧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⑨被责令停业的;⑩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涉及正在诉讼并有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被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
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其中 200 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单信封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新银湾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临港产业区
联系人

刘佳
电话

18936665285
招标代理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编

210019
联系人

薛晓春、伏龑
电话

025-87715121、87715120
传真

025-87715110
E-mail

839079919@qq.com

9、其他
9.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9.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839079919。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9.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9.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按照“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及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公管办〔2020〕1号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开标前15~30分钟,请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室后修改为单位名称,以便区别确认。会议主题及会议号将通过招标代理工作 QQ发送给各投标人本次项目的经办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9.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7 严格执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及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公管办〔2020〕1号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未按通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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