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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零陵区滨江新城西部片区开发(康养综合体)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发布时间:2021-06-24 16:30:00原文链接地址
永州市零陵区滨江新城西部片区开发(康养综合体)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零陵区滨江新城西部片区开发(康养综合体)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项目已由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零发改投〔2020〕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州市零陵城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州市零陵区滨江新城西部片区开发(康养综合体)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永州市零陵区
2.3建设内容:永州市零陵区滨江新城西部片区开发(康养综合体)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项目总投资约108809.8万元,包括市政道路工程(投资71895.77万元,含四条主干道与四条支路,其中政通一路长度为822m、宽度为28m;政通二路长度为932m、宽度为42m;文惠路长度为2130m;湘江东路长度为2670m、宽度为36m,四条支路总长为2280m,其中支路一长839 m、支路二长472m、支路三长776m、支路四长193m,支路宽度均为20m)、配套学校(投资18306.14万元)、城市广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林地改造(投资18607.89万元)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具体工程造价以财政评审为准,最终投资不得超过投资概算。如因政策变动及项目所在地政府的要求,招标人有权对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进行调整。
2.4招标范围:永州市零陵区滨江新城西部片区开发(康养综合体)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项目
2.5项目建设总期限:根据建设时序2年内完成(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建设任务为准)。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施工图需达到现行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本项目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充分表达设计意图、文字精练、图面清晰。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2.8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实施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或“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以上①、②两项资质要求满足其中一项即可,特殊专业设计资质经甲方同意后可进行专项分包设计。
3.2.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 人员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牵头人委派):具备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或高级会计师职称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2设计总负责人: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和市政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和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无在建项目。
3.3.4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20】208号)的要求进行配备,本项目招标时,仅对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资格进行审核,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20】208号)的规定及项目实施进度情况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3.5拟派本次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申请人须提供承诺)。
3.4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020年末总资产不低于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净资产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9%。
注: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2)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具有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
注: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授信证明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核验原件),不限定金融机构家数,以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之和作为评审依据。
(3)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须获得由外部信用评级机构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信用评级,且信用等级必须达到AA级及以上。
注:提供信用证书/证明复印件。
3.5招标所附条件:中标人必须与零陵区政府签订《永州市零陵区康养综合体项目开发建设合作协议》,由中标人负责引入康养综合体项目投资开发的合作伙伴作为后续投资商、运营商,投标人在资格预审和投标时须向招标人永州市零陵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提交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6.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其中牵头人必须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项目施工单位;
3.6.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6.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3.6.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6.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4.2  资格预审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4.2.1资格审查小组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所有评委得分汇总从高到低确定入围投标人。当通过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投标人数量为3至5家时,确定所有合格资格预审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当通过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投标人数量超过5家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的前5名资格预审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注:通过详细审查投标人的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审查。
4.3未参加或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企业不得参加后续的投标环节。已通过资格预审且入围的投标人,公开招标的开标评审阶段不再对其资格进行审查,但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书面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须承担中标无效的后果,其向招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30日12时59分止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或1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否则视为认可资格审查文件的内容和条款。答疑或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或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项目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或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须到场参加资格预审会,并在资格预审会上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人(或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投标人(或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为:0746-2888978。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州市零陵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百万庄6号路110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领智工业园第A6栋101房
联 系 人:吴燕平  颜小安             
电    话:15869985685  18684859466  
 
注:投标人首次登陆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CA等相关手续并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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