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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厨房厨具设备和换购超市设备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采购公告
2 更正公告
3 中标(成交)公告
4 合同公告

关于区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厨房厨具设备和换购超市设备项目 2021-07-01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台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乙方:福建省久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3]FXZB[GK]2021006的关于区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厨房厨具设备和换购超市设备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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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C0702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3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佰玖拾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开始履约,服务年限三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
4.3交付条件: 根据考核情况,支付管理服务费。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照招标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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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按月付款,采购人在收到发票之日起20日内(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根据考核情况以转帐方式按月支付前一月份的费用。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2.78%。说明: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一个月的管理服务费(中标金额除以36个月);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前向甲方缴交履约保证金。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以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的时间为准。以保函形式提交的,以保函到达招标人财务部门并签收的时间为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①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服务期满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②履约保函的退还:合同服务期满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函。注:采用保函形式的,担保机构应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办理银行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经营期内如发生责任事故或违约情况,将根据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乙方须在一周内补足原履约保证金金额。。
9、合同有效期
自 2021年7月1日至 2024年6月30日。。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者其他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乙方违约,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且乙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甲方的损失。 2、在签定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甲方50万元。 3、若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若非甲方责任,乙方中途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还应另行赔偿甲方50万元。。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无。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承包经营服务范围: 1、本项目为福州市台江区机关食堂服务,提供职工早、午、晚餐(采用自助餐形式)、宵夜、会议用餐、小餐厅及套餐配送等服务。 2、采用整体委托管理方式,甲方提供厨房厨具设备,承担水电费,提供免费场地,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依法依规经营。甲方将根据乙方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及公司情况进行现场核实,若在核实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或公司情况和现状与投标响应不符合,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经营管理时间为3年,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4、甲方目前新食堂处于装修中,若新食堂还未交付使用,乙方需进行等待。等待期间须接管目前甲方自行经营的食堂,接管期间费用按实结算。 14.2供餐时间及品种要求: (1)正常上班期间,每天供应早、午、晚三餐,周末供应午、晚两餐,法定节假日期间休息。其中早餐时间为7 :00 - 8:15,午餐时间为11:00 - 13 :30,晚餐时间为17:30 - 19:30 注:1.若甲方有需要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无条件及时配合,并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2.膳食供应时间结束后若有机关干部职工未完成用餐的,乙方应留守工作人员继续服务,直至用餐完成。3.遇台风、暴雨、停电、停水、设备故障等情况乙方必须照常供餐,并随时启动包括但不限于中央厨房等应急方案,以保证甲方供餐需求。4.根据甲方服务需求定时定点定量进行套餐配送任务,配送范围:台江区内符合50人以上用餐需求的集中办公场所,配送要求:提供不少于三种套餐以供选择。配送数量:每日1000人份左右。 (2)供餐品种: 1、早餐:6元(暂定),供应的品种为主食、粥、豆浆、小菜不低于10种;2、午餐:18元(暂定),主食2种、1粗粮、凉菜2道、热菜不低于9种(三荤、三半荤、三素)、例汤、水果或酸奶、2种饮料。3、晚餐:13元(暂定),主食1种、1粗粮、凉菜2道、热菜不低于6种(两荤、两半荤、两素)、例汤、水果或酸奶、2种饮料。4、乙方每周需提前制定菜单,两周内菜单品种或制作工艺不重复,免费汤品种每周至少更换3次。5、所供膳食成品如油条、油饼、包子、馒头、面包糕点等必须由乙方自行生产,不得向第三方采购。 14.3人员配置及基本要求: (1)本项目要求人员基本配备31人及以上,各岗位人员配置为甲方所需最基本的人员数量,不代表乙方实际投入所使用的人员数量。拟派出人员素质总体要求:各岗位配备人员需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所有员工均须持证上岗(含健康证)并无任何犯罪记录,并依照规定取得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及相应岗位技能培训。每年度所有员工至少体检一次,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需按投标文件响应拟派餐厅经理、主厨、领班等主要岗位人员,若有更换必须事先报甲方审批同意。 (2)乙方须承诺对招标单位食堂的原有工作人员按不低于原有薪资全部接收,并优先安排工作。 (3)人员配置架构如下: 岗位 人数 备注 项目经理 1 取得相应岗位资格  证书,男性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进驻食堂后,乙方提供人员身份证和资格  证书复印件。无相应岗位资格证书的,则提供身份证、健康证。 仓管员 1 采购员 1 厨师长 1 面点师(中式) 1 面点师(西式) 1 厨师 3 砧板 3 蒸饭蒸菜 1 档口人员 2 服务员 4 杂工 6 配送员 6 合计 31 (4)乙方需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增减工作人员,招标人将按实际配备的工作人员结算相应的管理费用。乙方须按时按额发放人员工资,不得克扣人员工资,否则一经发现,按双倍人员工资扣除管理费。 14.4结算方式: (1)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完整真实的上一月职工消费记录及相应金额发票作为支付依据,对乙方超时或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小卖部按实际消费记录结算,售卖价格按永辉超市正价商品9折或低于9折出售。 14.5易耗品、设备配置及维护: (1)现有设备使用及维护:对甲方提供的厨房场地、设备和各种用具器具,乙方应当珍惜爱护,合理正确使用。因操作不当损坏或管理不善丢失甲方的设备、设施和用具,按损失的实际金额从管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或由乙方自行购买设备赔偿。 (2)添置或更换设备、用具:如需添置或需要更换设备、用具,须征得甲方同意,由甲方负责购买。未经甲方同意添置的设备,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纸巾、垃圾袋、消毒水、洗洁精、食用碱、打包盒、打包袋等易耗品由甲方负责。 14.6乙方责任与义务 1、用人安全 (1)乙方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依规用工,在经营过程中员工出现的一切问题(如员工的人身安全、纠纷等)由乙方负责解决。 (2)乙方对所聘员工必须按规定办妥员工意外责任险等类似险种,为就餐人员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按规定购买保险(保险总额1000万元及以上),承担经营和服务中产生的事故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损失。 (3)乙方派驻现场所有人员应当持有效的健康证,依照规定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及相应岗位技能培训。 2、饮食卫生及消防安全 (1)乙方应在经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取得许可经营项目,合法经营。经营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餐饮卫生要求》等有关规定及要求,乙方要做好营食卫生和餐厅消防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消防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乙方须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发生较大安全和卫生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对餐厅的消防安全负责,必须保证餐厅的消防安全设施不缺失。不能以任何理由占用消防安全专属空间及改变消防安全设施的专属用,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3)乙方采购食品需做好台账,保证食品采购渠道正规、有进货凭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原则上,货物标准必须达到该物品中等以上品质,严禁转基因产品、“三无”产品、过期变质和临近保质期食品等进入仓库。每发现一次扣发管理费3万元。 (4)乙方米、油、面、肉制品、半成品、冷冻品等大宗食品原料采购基地必须向甲方报备(油、米必须是非转基因),并提供原料采购基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经营许可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供甲方核查。甲方可随时派工作人员到基地检查并监督采购工作,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扣罚中标管理费,罚金按照采购金额的10倍,不足3万元的按照3万元。 (5)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要求的,乙方采购的食品原料应符合其规定。 (6)乙方必须按照规定做好每日留样、留样记录。 (7)乙方要保持食堂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洁、有序,餐具每次使用完清洁后必须消毒,防止蚊蝇、虫害滋生,达到卫生管理部门要求的规定标准。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通道、食堂卫生间、与食堂相连的户外排污管道疏通等均属于乙方经营管理责任范围,乙方须保证管理区域卫生、整洁,包括但不限于每日地面清洗、油烟机清洗等。 3、服务与管理 (1)乙方需对该食堂项目按照“6T管理”同时打造“无水化厨房”。 (2)乙方要有立足为职工服务的思想,有食堂经营管理的总体设想和措施,有健全的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文明服务等规章制度,每月接受采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考评。 (3)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文件规定对厨房垃圾进行分类,在食堂运营过程中须节约水、电、气等能源,做到节能减排环保要求。除烹调制作饭菜和用餐确实需要外,不得有长流水和长明灯现象存在。 (4)乙方须保证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不出售变质、变味食品或剩饭菜,甲方应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征求职工意见,采取措施改进服务消除不良现象。 (5)乙方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纪律和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不能与职工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甲方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由乙方整改落实。 (6)遇临时接待任务,乙方应无条件完成供餐任务,相关费用按采购成本实报实销。 以上1、2、3条所规定的乙方责任和义务,乙方未能按规定和要求履行的,每项每次扣除管理费5000元,有具体处罚金额规定的从其规定,每年度同一事项达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4.7考评与处罚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日常检查,对检查的问题必须在当周内进行整改到位。甲方对乙方发出的整改或建议,未加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2、乙方购买(或仓库中储存)过期、假冒以及无国家质量安全标识的食品、副食品、调料品进行加工后销售的。 3、乙方未按甲方审核备案的品牌采购合格的主副食品、调味品及未遵守《食堂管理制度》(包括卫生制度、操作管理制度、食品质量监督制度等)落实的现象或问题。 4、乙方所聘请的工作人员如未按规定办理健康证,或未每年按期健康体检的。 5、乙方必须按规定配备工作人员,保证食堂正常运转。若配备人员少于甲方实际需求人数,则按乙方实际配备人员支付相应管理费,因此影响到食堂正常运转的。 6、乙方未能按时提供服务,拖延时间超过15分钟(甲方另行通知的除外),或影响甲方日常工作的。 7、食堂日常管理混乱,饭菜质量差、服务质量差和卫生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 8、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更换工作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的。 以上1-8条乙方未能按规定和要求履行的,每项每次扣除管理费5000元,年度同事项达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食堂经营过程中,未把好食物质量关,加工发霉变质或有毒的食物,造成食物中毒等卫生安全事故或发生3名及以上人员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为食物中毒的。 10、管理操作不善,造成火灾等消防事故或其他较大事故的。 11、乙方在管理期间,必须亲自管理、单独经营;不得中途转让或交与他人经营。 12、发现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出现以上9-12条情况的,停发当月合同款,将直接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13、人员配备必须按照投标文件响应的要求配齐同等资质的工作人员,未达到要求的每人次扣除管理费10000元,年度同事项达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4、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会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单次调查人数不低于100人),满意评价人数不低于调查总人数的80%,乙方需针对调查结果进行整改,如一年中有2个月达不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满意的评价未达到8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5、小卖部售卖价格高于永辉超市正价商品9折出售的,每发现一次扣除管理费5000元,须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监督。 16、窗口食物要求无异(杂)物,无异味,隔餐饭菜不得超过12小时。违反饭菜卫生要求或造成饭菜污染的,每次扣除管理费10000元,年度同事项达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7、考核及处罚标准: 考核项目 服务要求 违约处理 卫生情况 (满分:30分,本项扣完为止) 1.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全部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从业要求。 1.工作人员健康状况不符合从业标准的,每人次扣1分。 2.工作人员仪容仪表要求:工作人员上班均应穿着工作服,佩戴工号。 2.违反工作人员仪容仪表要求的,每人次扣1分。 3.工作人员卫生要求:炊事人员和卖菜人员操作食物时必须穿戴工作帽、佩戴口罩,双手不得佩戴首饰,不得有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未使用工具徒手抓取食物以及其他不卫生的行为。   3.违反工作人员卫生要求的,每人次扣1分。 4.餐具清洁用品要求:每次用餐结束后,所有餐具均应经过清洗和高温消毒,清洗时必须使用合格清洁剂。 4.违反餐具清洁用品要求的,每次扣2分。  5.餐具清结次数:用餐时段必须保证餐具干燥。盛放餐具的消毒柜、篮筐保证每周至少清洁一次。 5.有一项不清洁的,每项扣1分。 6.厨具清洁:锅、勺、铲、盆、抹布等工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用后做到立即洗净、定位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6.容器未做到生熟食品分开且食品存放没有分类分架的,扣2分。 7.厨具清洁:厨具清洁做到刀无锈、墩无毒,炊事机械无污物,无异味,菜筐菜池无泥垢残渣,应做到荤素分案加工。应定期清洁油烟机、电冰箱、橱柜、灶台等厨具设备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 7.未做到荤素分案加工的,扣2分;油烟机、电冰箱、橱柜、灶台等未落实清洁工作的,每项扣1分。 8.场所卫生:保持就餐场所卫生整洁,地面无杂物、无积水;墙面、天花板无蜘蛛网;食堂无苍蝇、老鼠、蟑螂等虫害。 8.发现一次苍蝇、老鼠、蟑螂等虫害,扣1分;无防蝇、防鼠等设备扣1分。 9.场所卫生: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19:00后,进行大扫除,并使用合格消毒液对包括灶台、卖菜窗口、餐桌、仓库、洗菜池、洗碗池等在内的各个角落进行全面消毒(遇特殊情况,消毒时间可以适当调整)。   9.未落实每月大扫除、和全面消毒工作的扣5分。 10.食品留样:按规定对每一个菜品的原材料和成品进行留样(重量100g;时间:48h),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10.未按规定落实食品留样的,每次扣2分。  11.其他卫生要求:做好食品卫生管理的其他事项。 11.其他违反食品卫生管理行为,视情况按项扣分,每项1分。 服务质量 (满分:30分,本项扣完为止) 1.人员配备: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配齐有相关资质的工作人员。 1.人员配备不达标的,每人次扣1分。 2.饭菜供应:用餐时段保证供应热饭热菜。饭菜口感良好,咸淡适宜,米饭无夹生。 2.出现饭不热菜不热汤不热并未做到免单退换的,每次扣2分。 3.菜品种类:保证各用餐时段各类菜品供应充足,菜品数量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荤素搭配合理。 3.荤素搭配不合理,违反饭菜供应要求的,且限期未调整的,扣2分。 4.餐具供应:用餐时段保证干净的餐具供应充足。 4.用餐时段干净餐具供应不足的,每次扣2分。 5.服务态度:乙方人员服务态度友好,不得在甲方场地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事件。 5.食堂工作人员在甲方场地发生争吵的扣2分;发生打架事件,经劝阻未停止,且影响食堂正常运营的,扣5分。 6.遵规守法:乙方人员不得假冒甲方工作人员身份从事非法活动,或从事其他有损甲方名誉的活动。 6.乙方人员假冒甲方工作人员从事非法活动,或从事其他有损甲方名誉活动的,视情况每次扣10分。 仓储管理 (满分:10分,本项扣完为止) 1.食材验收:按规定进行食材验收。 2.出库管理:严格规范办理食材出库签收手续,避免工作人员私开小灶,乱吃、乱拿、乱喝食品及食材。 3.冰箱清洁:冰箱冰柜以及储物柜做到每季度消毒、除霜、除臭,无血水、无冰渣。 4.佐料管理:放酱油、麻酱、油、糖、碱等副食调料,要做到容器见本色,缸外无油污、缸内无蛆虫。 使用后加盖防尘。         乙方违反仓储管理规定的,每项扣2分。 消防安全 (满分:10分,本项扣完为止) 1.用电安全管理:规范使用各类电器,不得“私接乱搭”。 1.违反用电安全管理要求的,扣2分。 2.如需改造线路,先征得甲方管理人员同意。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造线路的,扣3分。 3.落实消防责任: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第一时间报告甲方食堂管理人员,并落实整改。确保不发生火灾。 3.被上级部门督察发现消防隐患问题,属于乙方消防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 4.消防安全设施不缺失。不能以任何理由占用消防安全专属空间及改变消防安全设施的专属用,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4.无任何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扣3分。 资产管理 (满分:10分,本项扣完为止)   1.资产设备:应爱护甲方食堂资产设备,正确合理使用,不得故意损坏。   1.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资产设备损坏的,视情况扣3分。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2.设备养护:要定期进行资产设备的保养、修复。 2.不定期对资产设备进行维护的,扣3分。 3.设备养护方案:资产保护方案措施要完善,要具备修保工具。 3.无设备养护方案、修保工具的扣2分。 4.不得因设备损坏,而影响甲方用餐需求。 4.若因设备原因,导致用餐需求的,视情况扣2分。 台帐记录 (满分:5分,本项扣完为止) 1.建立规范的进出库台帐、检测检疫台帐、留样记录台帐、消防安全台帐、场所消毒记录台帐以及结算报销凭证等。每种台帐均应准确记录时间,并由经办人员签字负责。   1.台帐及公示材料不规范的,且限期未整改的,每处扣1分。 其他要求 (5分) 1.严格遵守甲方管理制度。 1.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视情况扣2分。 2.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食堂管理秩序。 2.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影响的视情况扣2分。 3.严格遵守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的其他规定。 3.乙方违反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的其他规定的,视情况扣2分。 注:(1)乙方月考核得分80分为合格,甲方予以全额支付当月合同款。 (2)乙方月考核得分80分以下70分以上的,甲方予以扣3000元后支付当月剩余合同款。 (3)乙方月考核得分70分以下60分以上的,甲方予以扣5000元后支付当月剩余合同款。 (4)一年出现月绩效考评3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月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甲方予以扣10000元后支付当月剩余合同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必须依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及时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严重违反本项目“卫生情况”方面规定的,甲方除按上述规定处罚以外,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7)本考核表“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本考核表扣发管理费与违反合同事项累计计算。 14.8其它要求: ★1、乙方须与甲方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并自觉接受卫生防疫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管理部门检查和指导。 ★2、甲方目前新食堂处于装修中,若新食堂还未交付使用,乙方需进行等待。等待期间须接管目前甲方自行经营的食堂,接管期间费用按实结算。 ★3、乙方必须每年根据政府扶贫要求,按时按量完成甲方的专项扶贫采购任务。 4、乙方必须每4个月换一批厨师团队,更换菜肴口味。更换前需经甲方同意。 5、乙方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食堂进行装饰装修,设计方案需经甲方认可。 6、乙方必须承担经营和服务中产生的所有事故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中标价一个月的履约保证金,或相应金额的担保保函。合同期满后,全额无息退还;经营期内如发生责任事故或违约情况,将根据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或服务管理费中予以扣除。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州市台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乙方: 福建省久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台江区台江路88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八一七北路89号贤南商夏一层15店面
单位负责人: 王祥飞 单位负责人: 梁齐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王小芳
联系方法: 0591-83286174 联系方法: 1775024994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大支行
账号: 账号: 3505 0188 4000 0000 0006

签订地点: 福建福州
  签订日期:2021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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