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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一十【2021】采购0605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538.6831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8.6831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要求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期:3年。本项目采取三年一招,一年一签的方式,每个合同年度合同履行情况进行验收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政策调整、重大预算调整等)决定是否续签或重新采购。
本次服务外包主要功能为:引导员29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本项目采取三年一招,一年一签的方式,每个合同年度合同履行情况进行验收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政策调整、重大预算调整等)决定是否续签或重新采购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其他资格条件:(1)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3)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8)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9.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9.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9.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注: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9日  至 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方式:1、上门报名:即投标人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邮箱或邮寄报名:即供应商用邮寄方式或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到代理公司邮箱:fjys10@163.com), 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或发电子邮件方式给报名人。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账  号:9040210030010000001362
邮箱:fjys10@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3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594-227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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