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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塘革命烈士陵园绿化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MASHZ-2020121201
项目名称

濮塘革命烈士陵园绿化工程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马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包人

马鞍山市濮塘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
 
代理机构

马鞍山鸿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建设地点

马鞍山市濮塘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
建设规模

绿化面积约2000m2
计划工期

确保竣工日期为:2021年3月20日
质量要求

 合格
施工范围

陵园内绿化提升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
控制价

本项目的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9元
(其中: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25000元)
下浮比例及成交价(人民币)

本工程下浮比例为25%。
成交价=(控制价-暂估价及暂列金额)*(1-25%)+暂估价及暂列金额。
成交价为¥:230026.29元,成交价按控制价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不下浮)。
比选人资格
要求

1、比选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比选单位须具备相应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工作单位须为比选单位,若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不是本单位的,报名时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缴费证明)
4、已从马鞍山鸿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比选文件。
5、信誉要求:
(1)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比选单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比选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24个月。
7、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注:以上(1)-(4)项仅以比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报名方式

1、比选人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7日下午17:30,至马鞍山鸿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街道软件园信息路48号1栋701室(爱普.顺宇科技大厦)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比选:
  (1)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同时提供),见附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要求同投标人资格要求);
  (3) 项目负责人证书(要求同投标人资格要求);
  (4) 项目比选确认函(见附件);
备注:①、以上资料复印件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②、比选材料份数:共2份,正本1份,副本1份;
3、报名须交纳比选文件、控制价等相关资料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
4、逾期或未按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比选的权利;
5、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经查证属实,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已确定的取消成交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
6、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下午17:30。
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2020年12月18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马鞍山鸿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室
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比选现场人员聚集,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是否到达比选现场,无论投标人是否派员到达比选现场,均视同认可此比选结果;
4、进入开评标现场必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安康码,并接受体温测量,显示异常者将拒绝入场,不得参加开评标活动;
比选方法

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合格的已登记的比选单位中随机摇号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排序方法如下:
(1) 按照比选单位报名登记顺序进行编号,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2) 至比选时间,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①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大于或等于100家,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168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抽取0~1作为百位数。】。最后将以上抽取的百位、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百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百位数。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②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0家且大于或等于10家,则按个位、十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52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5作为十位数;总家数为96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将依次抽取的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③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家,则直接抽取1~9号球(若参加比选单位为6家,则直接抽取1~6号球,以此类推),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3) 招标代理机构与成交人确认后,在马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发布该项目成交公告。
(4) 整个摇号程序全程监控录像。
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元由中标人支付。比选结束后三日内,成交人并将上述费用汇至指定账户,成交人不按要求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放弃成交。
合同文本

随本项目比选公告同时附合同格式文本(合同格式文本详见附件)。成交后,成交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履约担保

1、本项目发包人向成交人  □收取  R不收取  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以汇款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或提供等值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10 %。
(3)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提供等值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否则视为“成交后,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发包人签订项目合同”,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别提示1

1、比选单位获取比选文件后,可以放弃本次比选,但必须在比选当天【2020年12月17日下午17:30前将放弃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比选单位,视同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签订合同,发包人将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别提示2

1、成交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向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发包人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参与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一旦成交,发包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提出的任何异议。
3、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察。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马鞍山市濮塘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   
地    址:      马鞍山市濮塘镇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机构:  马鞍山鸿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街道软件园信息路48号1栋701室(爱普.顺宇科技大厦)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555-2339288  1360555787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项目比选确认函
 
致:马鞍山市濮塘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发包人名称)
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MASHZ-2020121201的濮塘革命烈士陵园绿化工程项目工程比选说明书,对项目比选资料研究后,我方愿按照比选说明书要求,响应摇号方式确定成交人,并愿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项目的施工内容,质量:合格, 工期:确保竣工日期为:2021年3月20日 ,项目负责人           (姓名)
2、我方完全响应本次项目服务说明书中公布的成交价,我方的成交价为(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零贰拾陆元贰角玖分(小写¥:230026.29元)。
3、你方比选结果通知书及本确认函将成为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如我方成交,我方严格执行以下承诺:(1)我方在收到比选结果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工程。
5、在比选结束后三日内,成交人向马鞍山鸿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元(含最高限价编制费)。中标人不能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的,视为放弃比选结果。
 
 
确认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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