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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府庙湖滨带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水府庙湖滨带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9 1.招标条件
水府庙湖滨带建设工程(二期)项目 已由 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湘乡发改审[2020]3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 湘乡市湖南水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府庙湖滨带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水府庙湖滨带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2.2 项目位置: 湘乡市棋梓镇水府村和石潭村。
2.3 资金来源: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自筹。
2.4 建设规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新建麻椰固土毯23078㎡、生态浮床5400㎡、游步道1950㎡、水生植物种植28478㎡、码头一座、观景平台四处、公厕85.28㎡、长度为185m人行悬索桥和80m人行悬索桥各一座等工程建设。
2.5 项目投资:投资规模为1012万元。
2.6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以及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建安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2.7 计划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标方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之内,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中标方需在施工图深化设计完成后,向招标人提供全套设计文件资料并编制施工图预算(深化设计不得超过概算金额),报送招标人并报送财政评审部门评审。具体工期要求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8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2.9保修要求: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2.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36个月),投标人有一个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 2 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为牵头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4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即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必须为本单位员工。
3.5 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6 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7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
3.8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1 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3.8.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和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3.8.3 根据潭公管办【2018】1 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8.4 参与恶意竞标、强揽工程、暴力串标围标行为的。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按照建市规〔2019〕12号文件中的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四、投标承诺)。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06月2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07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64/2466/content_181889.html)。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5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 07 月 26 日0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时参加开标会议人员为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告。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乡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股,联系电话:0731-56782393。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10.2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0.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乡市湖南水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湖南省湘乡市水府大道1号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139732632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23楼2303021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31-58566365
邮    箱:8522481@qq.com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查看附件: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docx
水府庙滨水带二期建设初步设计.zip
水府庙湖滨带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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