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电梯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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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云南 | 城市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电梯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电梯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1〕4号)等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电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招标内容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
2.1招标编号:HHJ2021001
2.2预算资金(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元;
2.3交货地点: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现场(红河州人民警察培训基地南侧)(甲方指定地点);
2.4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交货;
2.5采购范围: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内电梯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三、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谈判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的安装、修理),同时持有制造厂商开具的《厂家授权证明》(加盖厂家公章进行授权),所投品牌制造商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或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的制造、安装、修理、改造),且须在云南设有直属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3.2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或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的制造、安装、修理、改造),且须在云南设有直属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3.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审计报告。
★3.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及查询截图(必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
★3.7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并交相关部门处理。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中标结果发布后,招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若中标人有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中标资格。
3.8投标人需满足的其它条件:1.投标人要具有优良的经营信誉、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实施经验。2.项目实施需提供详细、全面、可行的供货计划、施工组织、培训计划相关方案及措施。3.投标人需有配置合理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切实解决质保期内货物使用可能发生的问题,且能给予较优的质保期、质保期后的服务承诺。4.投标人需提供有针对性并具有良好实施性的电梯常规保养及培训计划。
3.9.1若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成功,则投标人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原件以供采购人代表验证:1.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资格要求3.1至3.3中符合投标人要求的相关证件。
3.9.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下载及谈判文件的递送
谈判报名开始时间:2021年7月1日。
谈判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9:00。
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进行注册。并需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唯一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知公告中查看)
5.1.1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谈判文件格式为*.ZCZBJ )
5.1.2 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咨询联系人:李小姐 王小姐 联系电话: 0871-65315589;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
5.1.3 如果投标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5.1.4 报名截止时间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1.5 投标需按照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此次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携带电子投标文件(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按时到开标地点开标。
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开发:北京筑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873-3053009
客服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
6.1.递交地点:蒙自市振兴路红河政务服务大楼三楼开标室。
6.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 9 时 00分前。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可以拒绝接收未按规定时间、方式投标的投标文件。
6.3.投标人若为法人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CA数字证书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按时参加。
6.4.投标人若不是法人请带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CA数字证书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查),按时参加。
七、开标地点和时间
7.1.开标地点:红河政务服务大楼三楼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开标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 9 时 00 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gov.cn)上发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
九、质疑
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采购产品参数受理质疑单位: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电话:15925323030
评标过程、结果受理质疑部门: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电话:0873-3197062
8.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项目名称;
(2)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
(4)质疑对象;
(5)联系电话和地址;
(6)质疑的日期;
(7)质疑人署名;
(8)质疑不能用传真形式。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3采购人、集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十、投诉
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集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采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红河州州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红河州财政局,联系电话:0873-3732517、3732520)投诉。
集中采购机构: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519办公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传真:0873-3197062 3197062(传真)
附:账户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蒙自明珠路支行
保证金账号: 6232813910001014851
保证金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人民币)
2021年6月30月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1〕4号)等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电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招标内容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
2.1招标编号:HHJ2021001
2.2预算资金(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元;
2.3交货地点: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现场(红河州人民警察培训基地南侧)(甲方指定地点);
2.4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交货;
2.5采购范围: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内电梯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三、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谈判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的安装、修理),同时持有制造厂商开具的《厂家授权证明》(加盖厂家公章进行授权),所投品牌制造商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或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的制造、安装、修理、改造),且须在云南设有直属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3.2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或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的制造、安装、修理、改造),且须在云南设有直属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3.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审计报告。
★3.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及查询截图(必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
★3.7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并交相关部门处理。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中标结果发布后,招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若中标人有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中标资格。
3.8投标人需满足的其它条件:1.投标人要具有优良的经营信誉、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实施经验。2.项目实施需提供详细、全面、可行的供货计划、施工组织、培训计划相关方案及措施。3.投标人需有配置合理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切实解决质保期内货物使用可能发生的问题,且能给予较优的质保期、质保期后的服务承诺。4.投标人需提供有针对性并具有良好实施性的电梯常规保养及培训计划。
3.9.1若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成功,则投标人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原件以供采购人代表验证:1.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资格要求3.1至3.3中符合投标人要求的相关证件。
3.9.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下载及谈判文件的递送
谈判报名开始时间:2021年7月1日。
谈判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9:00。
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进行注册。并需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唯一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知公告中查看)
5.1.1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谈判文件格式为*.ZCZBJ )
5.1.2 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咨询联系人:李小姐 王小姐 联系电话: 0871-65315589;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
5.1.3 如果投标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5.1.4 报名截止时间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1.5 投标需按照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此次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携带电子投标文件(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按时到开标地点开标。
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开发:北京筑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873-3053009
客服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
6.1.递交地点:蒙自市振兴路红河政务服务大楼三楼开标室。
6.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 9 时 00分前。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可以拒绝接收未按规定时间、方式投标的投标文件。
6.3.投标人若为法人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CA数字证书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按时参加。
6.4.投标人若不是法人请带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CA数字证书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查),按时参加。
七、开标地点和时间
7.1.开标地点:红河政务服务大楼三楼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开标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 9 时 00 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gov.cn)上发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
九、质疑
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采购产品参数受理质疑单位: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电话:15925323030
评标过程、结果受理质疑部门: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电话:0873-3197062
8.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项目名称;
(2)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
(4)质疑对象;
(5)联系电话和地址;
(6)质疑的日期;
(7)质疑人署名;
(8)质疑不能用传真形式。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3采购人、集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十、投诉
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集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采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红河州州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红河州财政局,联系电话:0873-3732517、3732520)投诉。
集中采购机构: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519办公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传真:0873-3197062 3197062(传真)
附:账户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蒙自明珠路支行
保证金账号: 6232813910001014851
保证金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人民币)
2021年6月30月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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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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