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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GC210064-02Z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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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高淳经济开发区双湖路以北,古檀大道以东地块开发项目已由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以高淳经济开发区双湖路以北,古檀大道以东地块开发项目(高行审备[20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安高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17037.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17037.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双湖路以北,古檀大道以东地块 |
2.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6676.49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47721.5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2721.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含销售住宅5栋、租赁住宅5栋、商业配建、配建社区、物业用房。 |
2.1.3 合同估算价: 60000.00万元 |
2.1.4 总工期要求: 920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9月1日 |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10月30日 |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3月8日 |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6676.49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47721.5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2721.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含销售住宅5栋、租赁住宅5栋、商业配建、配建社区、物业用房。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设计及设计服务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人防设计、室外及附属配套设计、桩基工程(包括试桩)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建筑、地下车库及配套附属建筑土建及安装的设计、通风空调设计、消防(含室外消防)设计、机电设备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变配电设计、居配电设计、幕墙设计、绿建设计(含申报)、室外道路、景观绿化、配合自来水、燃气、弱电、通讯、有线电视等综合管网专业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服务范围;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施工内容:包含桩基工程(含检测试桩)、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含挖土、内倒、回填及室外工程余土外运,不含基坑土石方外运)、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人防工程(含通风工程)、消防工程、室外道路、装饰装修工程、智能化(只含预留预埋)工程、室外(含雨污水管网、室外消防、三网合一)附属工程等施工;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本次招标不含雨水回收、电梯、太阳能、智能化、交通划线、标识标牌、金属格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有线电视、供电工程、供水工程、室内外燃气工程。 甲供材包含外墙真石漆、外墙涂料、铝合金百叶、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住宅公共部位地面砖及墙面砖、配电箱。 |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方案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①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①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 ②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 ③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及以上 ④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厂房、仓库、物流仓储的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其他材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厂房、仓库、物流仓储的除外)施工业绩并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其他材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厂房、仓库、物流仓储的除外)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8.1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 8.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 注:①社保要求:提供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2月-2021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②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③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 |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财务要求:投标人2019年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如联合体投标,仅需由施工单位提供。提供2019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必须提供全部成员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7.2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牵头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联合体双方成员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4)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联合体各单位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各成员符合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7.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6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7.7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7.8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 |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评分细则 |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4.1 分值构成: |
工程总承包报价:64分 设计文件:25分 商务标: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4.2 评分细则: |
1.设计文件: |
|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设计(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设计(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设计(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设计(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设计(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设计(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设计(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 |
2.工程总承包报价: |
|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64分) | |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 |
4.商务标: |
| 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工程师证书得 0.2 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证同时具备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得 0.3 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同时具备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得 0.3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0.3分; 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0.3分; 6)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3分; 7)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3分。 注: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2月-2021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该项不得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2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8-10 09:30:00 |
6. 投标截止时间 |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保证金: (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8.5、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6、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8.7、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8、本项目最高限价:59278.81万元,其中设计费1453.60万元,施工费57825.21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做废标处理。 8.9、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8.10、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执行《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 | |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安高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 |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19 |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传 真:/ | 传 真:02586433596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