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JG2021-2068]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厚璞生物供热管道工程设计、采购和安装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JG2021-2068]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厚璞生物供热管道工程设计、采购和安装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厚璞生物供热管道工程设计、采购和安装总承包项目已由肇庆市怀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106-441224-04-01-222465号备案证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怀集恒运能源有限公司 ,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厚璞生物供热管道工程设计、采购和安装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肇庆市怀集县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B区。
2. 工程规模 :从怀集恒运能源有限公司北侧围墙供热母管开始建设一根管径为DN200-DN150至乐活生物科技公司的供热管道,热源点起点为公司北侧围墙DN400供热母管,终点为乐活生物科技公司围墙外,管道总长度约1.1km(展开长度),其容量预留生猪深加工产业园一期入园企业的用热需求量。项目总投资约为380万元 。
3. 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
(万元)
工期(天)
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厚璞生物供热管道工程设计、采购和安装总承包项目
本项目设1个标段。本工程为设计、采购和安装(以下简称“EPC”)交钥匙工程,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以下简称园区)厚璞生物供热管道项目工程,其供热管道热源起点位于怀集恒运能源有限公司围墙处DN400供热母管,终点为乐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围墙外1米处。管线在起点的供热母管处接驳,跨过园区10号、8号、6号道路,自东向西沿17号道路、绿化带向肇庆厚璞生物科技、乐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方向敷设,展开长度约1100米。该供热管道经过园区生猪深加工产业园,其容量预留生猪深加工产业园一期入园企业的用热需求量。起点至园区德康农牧公司处为主管,德康农牧公司处至终点为支管,主管管径为DN200,支管管径为DN150,支架采用DN200/DN150支架,单管布置。
从项目供热管道接驳起点至用户末端的勘探、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内容的全过程实施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勘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施工协调、施工手续办理、施工道路开挖和修复、项目报检、材料采购、土建施工、管道安装、保温施工、管道打压(气密性试验、水压试验等)、管道焊接检测、材料检验试验、管道吹扫、项目管理、调试、土建恢复、验收、竣工资料、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过程等的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
(1)设计部分:见《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厚璞生物供热管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施工及采购部分:见《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厚璞生物供热管道工程设计、采购和安装总承包项目技术规范》。
297.68(其中工程费282.92,设计费用12.5,勘察费用2.26))
 
从收到中标通知书10日起开始计算工期,至末端用户达到正式用汽条件并且全部工程通过发包人组织的初步验收合格,本工程工期为100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1)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GB2级压力管道安装施工许可证;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资质(需含热力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资质;
③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
(2)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技术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设计负责人(联合体设计方提供):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5)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①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可作为勘察、设计方参与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香港企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香港企业、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6)项目(施工)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施工)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5、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
6.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施工方的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主办方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6.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6.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以主办方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中的合作方中出现一方或多方被禁入市场、吊销证照等行为的,须及时按有关规定另行选择替代方。
7、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中企业办事指南)
8、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信用广东”网站没有被列为执行期内失信被执行人 (以网上截图为准 ,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②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网站(www.jzsc.mohurd.gov.cn)及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中没 有黑名单记录 (以网上截图为准 ,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 各方均需提供 。
9、若为广东省外投标单位 ,还须提供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 、施工 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人员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提供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 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各方均应提供) 。
 
 
四、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1年  7 月  9 日至2021年  7 月 16  日 16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 7  月 12 日-2021年  7 月 16 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3、投标登记方式:派员到以下地点现场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盖章原件)。派员登记前请致电项目负责人(王工,联系电话15914331766)。投标申请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登记前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
4、投标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3号窗口,具体见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5、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  8 月 3  日 9  时 00  分;
截止时间:2021年 8  月 3  日 9  时 30  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8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2楼)。
6、开标时间:2021年  8 月  3 日 9  时 30  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8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2楼)。
7、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五、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投标登记通过后发送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投标人应提交下列资料方能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注:
①本表单独提供,不需要密封,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填写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为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及盖章即可)
②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前,将《投标登记申请表》和《登记申请资料》上传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办理登记手续。《投标登记申请表》自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登记申请资料》(详见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条件”)需按本公告顺序要求并压缩打包提供。提交资料成功后可进行网上购买文件。如供应商尚未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完善资料并提交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会为投标人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届时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有关网上注册及购买招标文件及发票开具等事宜,详见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首页右上角→平台服务→办事指南→3、网上报名及获取发票指南中的相关指引。也可联系客服。热线电话:400-150-3001,网站客服(QQ):3151435402)。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交)。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八、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九、设计成果补偿:本次不设投标补偿。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支付设计成果补偿。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十、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严格控制每阶段投资目标,结算总金额控制在经有权审批部门审批的概算金额内。
 
十一、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怀集恒运能源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18902365902
地址: 肇庆市怀集县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B区1-10-05地块
 
十四、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合同条款为准。
 
十五、《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盖章):怀集恒运能源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  7 月  9  日
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联合体成员数量)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联合体主办方施工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兼总负责方)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含设备采购)及牵头工作。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2)         (设计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3)         (设计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2: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代建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单位;
(4)为本标段的项目管理单位;
(5)为本标段的监理单位;
(6)为本标段的造价咨询单位;
(7)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单位;
(8)与本标段的代建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代建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代建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2)按照招标公告第十点第12条,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5〕3 号)、〔2016〕385 号)、《肇庆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肇人社发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号)及国家 、地方有关规定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廉政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主)
                  (成)                        
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甲方和乙方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1 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 甲方义务
2.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2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2.4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2.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2.6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 乙方义务
3.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3.4 乙方不得为甲方购置或提供高档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5 三方约定
本合同由各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各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各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7 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厚璞生物供热管道工程设计、采购和安装总承包项目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电    话:  
 
 
乙方(主):(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成):(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附件:
初步设计、规划报建、建设用地、立项及投资计划批准情况的说明函.pdf
招标代理委托函.pdf
1招标公告--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厚璞生物供热管道工程设计、采购和安装总承包项目--2021.7.9.doc
提取自招标文件备案表.pdf
招标人申请函.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人声明.pdf
资金来源证明.pdf
招标公告end.pdf
招标公告备案表.pdf
基础资料收集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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