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537线竹市路段非现场执法检测系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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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537线竹市路段非现场执法检测系统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7月05日
采购合同编号:蓝财采计2020{23}号
采购人(全称):蓝山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网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1、采购合同名称:国道G537线竹市路段非现场执法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国道G537线竹市路段非现场执法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蓝财采计2020{23}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国道G537线竹市路段非现场执法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二、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大写:壹佰柒拾陆万肆仟肆佰叁拾伍元整(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二、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12月,履行期限:40天内。地点:甲方指定的蓝山县国道G537线竹市路段:
四、付款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一个月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95%,一年质保期到期后15他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工程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0-12-03生效。
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2月03日
九、合同主体
公告日期:2021年07月05日
采购合同编号:蓝财采计2020{23}号
采购人(全称):蓝山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网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1、采购合同名称:国道G537线竹市路段非现场执法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国道G537线竹市路段非现场执法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蓝财采计2020{23}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国道G537线竹市路段非现场执法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二、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大写:壹佰柒拾陆万肆仟肆佰叁拾伍元整(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国道G537线竹市路段非现场执法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 湖南网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国道G537线竹市路段非现场执法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 | 1 | 套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二、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12月,履行期限:40天内。地点:甲方指定的蓝山县国道G537线竹市路段:
四、付款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一个月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95%,一年质保期到期后15他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工程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0-12-03生效。
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2月03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廖剑 |
委托代理人:邱运成 | 委托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