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塘镇镇区路网道路交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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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安徽 | 城市 | 合肥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下塘镇镇区路网道路交通工程 | |
采购单位 | 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福建鑫伟公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下塘镇镇区路网道路交通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CCZJ00213
二、项目名称:下塘镇镇区路网道路交通工程
三、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鑫伟公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9号楼413A 区124室
中标(成交)价格:壹佰壹拾壹万陆仟贰佰柒拾元贰角零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玉清、阎其北、戚小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2.金额:865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2725069【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下塘镇镇区路网道路交通工程项目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丰县下塘镇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附件:
公示信息.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编号:2021ACCZJ00213
二、项目名称:下塘镇镇区路网道路交通工程
三、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鑫伟公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9号楼413A 区124室
中标(成交)价格:壹佰壹拾壹万陆仟贰佰柒拾元贰角零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下塘镇镇区路网道路交通工程项目 |
施工范围 | 全部 |
施工工期 | 60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席发 |
执业证书信息 | 公路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闽 2352011201243321)、养老保险(352128196709212512)、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闽交安 B(14)G30294)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玉清、阎其北、戚小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2.金额:865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2725069【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下塘镇镇区路网道路交通工程项目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丰县下塘镇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附件:
公示信息.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