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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社会治安综合保险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社会治安综合保险项目
二、项目编号:JSJH2021-06
三、项目预算:100万元
四、保险期:一年。
五、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六、潜在的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经中国银保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在南通市具备经营财产险资格的保险支公司或其上级公司,南通市支公司或上级公司应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参见第七章)及法定代表人本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第八章)。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供应商为其缴纳2021年1月-2021年6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5.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人资格,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七、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1年7月30日9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委政法委(北朱家园路5号)中三楼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7月30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委政法委(北朱家园路5号)中三楼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30日9时3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委政法委(北朱家园路5号)中三楼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十、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委政法委(北朱家园路5号)中三楼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一、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0%。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政法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市北科技城永福路10号,江豪大厦10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513-80107977,邮箱:13016797299@163.com
十三、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后起的5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社会治安综合保险(上网)(DE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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