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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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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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2021年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1年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肥乡区行政审批局 以 肥审批投资【2021】8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肥乡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肥乡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邯郸市肥乡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一)外环路货运车辆绕城项目进行提升:1.曹前线1.7公里(309国道至平安路段)实施加宽改造,确保大货车通行顺畅;2.平安路、通达街、邯肥快速路、吉安路、曹前线外环段道路及沿途所涉县乡道路增设标示、标牌、翻改标线,禁止大货车进入主城区通行。(二)义乌大道东延(井堂街至曹前线)全长0.51公里,道路红线30米。道路结构为:路基采用 30CM水泥土,路面基层采用两层18CM水稳,面层采用7CM沥青混凝土。道路路面宽8米,两侧分别为1.5米土路肩并栽植行道树,其他绿化为林带,增设亮化、排水等工程。
2.1.3计划工期:1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8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共分为一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备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0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500万元。
3.1.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6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为合格。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0年6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职称,路桥或相关专业;具有贰级(或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工程师职称,路桥或相关专业。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 月 09 日 00 时 00 分至2021年 07 月 16 日 00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邯郸市肥乡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27.128.230.255:8088/sszt-zyjyPorta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邯郸市肥乡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http://jtt.hebei.gov.cn/)、邯郸市肥乡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27.128.230.255:8088/sszt-zyjyPorta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肥乡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 | 招标代理: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邯郸市肥乡区井堂街南段 | 地 址:邯郸市光明南大街409号 |
邮 编: 057550 | 邮 编:056001 |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0310-5277787 |
传 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传 真:0310-5277787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王宝山 |
附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河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 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 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 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提交分包计划。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开标记录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10)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 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5分 企业业绩:10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 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如有)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5分 | 科学合理4.1—5.0分 | |
一般2.1—4.0分 | ||||||
欠合理0.0—2.0分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6分 | 科学合理4.1—6.0分 | ||||
一般2.1—4.0分 | ||||||
欠合理0.0—2.0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6分 | 科学合理4.1—6.0分 | ||||
一般2.1—4.0分 | ||||||
欠合理0.0—2.0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6分 | 科学合理4.1—6.0分 | ||||
一般2.1—4.0分 | ||||||
欠合理0.0—2.0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6分 | 科学合理4.1—6.0分 | ||||
一般2.1—4.0分 | ||||||
欠合理0.0—2.0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6分 | 科学合理4.1—6.0分 | ||||
一般2.1—4.0分 | ||||||
欠合理0.0—2.0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5分 | 科学合理4.1—5.0分 | ||||
一般2.1—4.0分 | ||||||
欠合理0.0—2.0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3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13分;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2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12分; | ||||
2.2.2(3)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15分 | —— | 15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15分。 |
技术能力 | 10分 | —— | 10分 | 通过第一信封资格审查得8分。 | ||
投标人获得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达到上述任一项的得2分,最多得2分。 注:以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为准。 | ||||||
企业业绩 | 10分 | —— | 10分 |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6分; 2)近五年内(2016年6月1日至今),每增加1个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加4分,最多加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