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临江中心小学新建运动场及附属工程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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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福建 | 城市 | 南平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浦城县临江中心小学新建运动场及附属工程施工监理 | |
采购单位 | 浦城县临江中心小学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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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邀请单位名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顺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城县临江中心小学新建运动场及附属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浦城县教育局以 会议纪要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浦城县临江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浦城县临江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南平剑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浦城县临江中心小学。
2.2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投资约348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浦城县临江中心小学新建运动场及附属工程施工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并履行监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工程监理费以施工合同额3143139为计费基础,按工程造价1.6%计取,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50290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后确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为计费额,按1.6%计取。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 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2、 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和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www.fjjs.gov.cn)”→“公共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监理企业”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企业主要人情况、驻闽机构基本情况、驻闽机构负责人情况”网页; 3、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章)”,均更改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与本条款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7 月 2 日08 时30 分 00 秒至 2021 年 7 月 6 日17 时 30 分00 秒止报名(节假日照常)。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不要求。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不要求。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不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7 月 12 日下午 16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浦城县江滨二期9号楼168室;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人持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原件备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临江中心小学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 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南平剑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建瓯市徐墩镇长汀村长汀路1号,邮编:353000
电话:18020921660,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