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艺术职业学院配电房改造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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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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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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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配电房改造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艺术职业学院配电房改造项目(项目编号:GN2021-05-2215),于2021年7月6日15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举行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合肥创园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 157000.00元
公示期: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9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楼法务办公室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三)被异议人名称;
(四)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七)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ahtba.org.cn/)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
一、安徽艺术职业学院配电房改造项目(项目编号:GN2021-05-2215),于2021年7月6日15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举行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合肥创园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 157000.00元
公示期: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9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楼法务办公室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三)被异议人名称;
(四)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七)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ahtba.org.cn/)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