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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日职工慰问品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1年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日职工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900]FJSHYZB[TP]2021002 作者:
丁倩妮
发布时间:
 
2021年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日职工慰问品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900]FJSHYZB[TP]2021002_1_91350902MA32LC706E_4002)
一、合同编号:[350900]FJSHYZB[TP]2021002_1_91350902MA32LC706E_4002
二、合同名称:2021年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日职工慰问品采购项目(合同包[350900]FJSHYZB[TP]2021002_1_91350902MA32LC706E_4002)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900]FJSHYZB[TP]2021002
四、项目名称:2021年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日职工慰问品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宁德福万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5号6幢地下商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产地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150299 - 其他食品 其他食品 详见响应文件 1(批)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国内 详见响应文件

合同总金额:¥2,160,000.0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要求为准)
履约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东路13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7-09
九、其他补充事宜: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 乙方(成交人):宁德福万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2021年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职工慰问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900】FJSHYZB【TP】2021002)的磋商结果,乙方为成交人,现依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五一端午: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 价 金额 交货期 谷物鲜鸡蛋 500g 篮 1 23.00 23.00 粽子(礼盒装) 1.12Kg 盒 1 89.00 89.00 多力双宝食用植物调和油 5L 桶 2 129.00 258.00 香纳兰优选泰香米 10Kg 包 2 78.00 156.00 伊利有机牛奶 250ml 箱 1 75.00 75.00 小计 601.00 每份601元,共2160份,合计1298160元,折扣后金额1080000元。 中秋国庆: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 价 金额 交货期 德福跑山鸡蛋 1500g 篮 1 43.00 43.00 百威富贵团圆月饼 550g 盒 1 66.00 66.00 鲁花一级花生油 4L 桶 2 129.00 258.00 金龙鱼御品香粘 5Kg 包 4 39.00 156.00 特仑苏有机纯奶梦幻盖盖 250ml 箱 1 78.00 78.00 合计 601.00 每份601元,共2160份,合计1298160元,折扣后金额1080000元。 共计1202元×2160份,折扣后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陆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按照招标文件,本项目的预算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价格分值以所报投标折扣率为计算依据,中标后,以中标人所报的折扣率签订合同,并且在服务期内不因货物的不同而调整折扣率。 本项目中标价:216.00万元,单价折扣率16.83%,则所对应提供的每份慰问品领取券实际金额为1202元整(即1000/(1-0.1683)=1202元),甲乙双方以1000元/份结算。 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2.1交货方式: 分两次发放,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交付领取券 2.2交货地点: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 3、付款方式与条件 根据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后的实际领取券数量结算费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领取券分两次发放,乙方将领取券送达甲方,并提供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交付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95%款项,三个月后甲乙双方结算核对无误后,甲方在7日内向乙方支付5%余款。 账 号:35050168610700002148 户 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开户行:宁德福万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4、验收 4.1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 4.2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法》。 5、质量保证 甲方所采购的货物如在保质期内由于商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食物变质中毒事件等食品安全问题,乙方应在2小时内派项目负责人到达现场协调解决处理,并承担我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 的一切责任。 6、违约责任 6.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6.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或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万分之五。 6.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6.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 付款违约金。 7、违约终止合同 7.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7.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7.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8、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9、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他约定 10.1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0.3本合同一式叁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 乙方:宁德福万佳商业管理 医院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 单位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 闽东东路13号 中路5号6幢地下商场 法定代表人:吴光辉 法定代表人:林雅春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委托代理人:宋翠彬 电话:13850350093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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