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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华新城一期、二期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锦华新城一期、二期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NZX-2021070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锦华新城一期、二期消防设施维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5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开发区管委会锦华新城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采购需求:锦华新城一、二期共计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52.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4.1万㎡,地下室6万㎡,商业1.8万㎡,其它0.9万㎡。本次招标服务区域范围是一期共16住宅(其中共10栋住宅为高层住宅)、地下室;二期已交付的共4栋高层住宅及地下室共计30.66万㎡,其中:住宅及商业27.2万㎡,地下室3.46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锦华新城一期、二期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锦华新城一期、二期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7-15 09:00到2021-07-21 17:00
获取方式: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
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报名。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7-28 09: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提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7-28 09:30:00
开标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
七、其他
1.项目预算:15万元/年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3.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开启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公告媒体
(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开发区管委会锦华新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

/
联 系 人

张科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12室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025-84207240-6003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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