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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中试车间生产线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2021年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中试车间生产线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中试车间生产线项目;
2.2 项目编号:XJXMB-2021-04;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中试车间生产线,包含天然香料粗提试验线设备、天然香料精提试验线设备、天然烤甜香料加工试验线设备、车间配套工艺专用制冷机组设备及其它费用等;具体项目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5项目地点:郑州市南三环与经开第三大街交叉口东南角(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园区内)。
2.6项目工期及要求:5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安装调试之日止)。
2.7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标准与规范,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
2.8质保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投标人须提供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3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3.3 信誉要求:
3.3.1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以上提供承诺书,后附承诺书格式一);
3.3.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自主独立实施本项目的实施队伍;各投标人,不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内容保密(提供承诺书,后附承诺书格式二);
3.3.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受贿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
3.3.4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指南: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企业信用信息-输入公司名称-发送报告;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或“企查查”等同类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违规分包。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 2021 年7月20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16楼)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领取时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自2021年3月份至2021年5月份为被委托人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2)提供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0年12月份至2021年5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银行开户证明;
(5)投标人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见承诺书格式一),其它承诺函(见承诺书格式二);
(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7)“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企查查”等同类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或公证件查验后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3日上午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16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内、外网上同时布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
地 址: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8号
联系人:冯先生 杨先生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综合管理组
联系电话:0371-8551897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1年7月 13日
承诺书附件格式一
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
我单位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所述情形,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有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附件格式二
承诺函(格式)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
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自主独立实施本项目的实施队伍。
2、我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及本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
3、我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行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项目负责人及所有职工未被纳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拒绝我公司投标、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4、我公司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5、我公司已经从招标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
6、我公司承诺不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内容保密。
7、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中涉及到的第三方软件均取得合法的软件授权。
8、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自主独立实施本项目的实施队伍
9、我公司承诺本项目不进行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与其他单位联合实施,本项目不是联合体投标。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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