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乡文化示范点设备器材扶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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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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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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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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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2021年城乡文化示范点设备器材扶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SXKDZC-2021-005
项目名称: 2021年城乡文化示范点设备器材扶持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最高限价(如有):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证明。(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6-10 08:00:00 至 2021-6-16 17:00:00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固原市北京路新天地2-106营业房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6-21 15: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1-6-21 15:00:00(北京时间)地点:固原市北京路新天地2-106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2.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来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泾源县文化馆 |
地址:泾源县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 称: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固原市北京路新天地2-106营业房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3.项目联系方式 |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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