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鄱阳县角丰圩除2020年水利冬修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鄱阳县角丰圩除2020年水利冬修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鄱阳县角丰圩2020年水利冬修建设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公开摇球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鄱阳县境内;
2.2工期:125个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2020年12月27日,预计竣工日期:2021年4月30日;
2.3 招标金额: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2元,招标要约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2元;
2.4 标段划分: 1个施工标;
2.5 招标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附件二)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2.7合同条款:  详见附件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3.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4. 报名时间及方式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鄱阳县中央城九栋二单元601室,由竞包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持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5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
6. 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12月 21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地点为鄱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并签到,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有关说明
7.1按鄱府办字【2019】126号、138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7.2 竞包单位按报名的顺序自行摇号,摇出的号码对应为各竞包单位参加本项目竞包的唯一编号,发包会现场由发包单位公布或宣读。发包会现场其他摇号由发包单位代表摇取。
7.3发包会通过两轮随机摇号选取中标人。第一轮先从所有报名的竞包单位中随机摇号选取10个竞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相关要求的竞包单位全部进入第二轮随机摇号,选取1个竞包单位为中标单位。竞包单位少于或等于10家的,直接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相关要求的竞包单位全部进入随机摇号,随机选取1个竞包单位为中标单位。
7.4 如果摇取的10个竞包单位,均未通过资格审查,则在剩余的竞包单位中再重复第7.3条款的操作,直至产生中标单位为止。
7.5 如有质疑或问题,请在摇号前提出,摇号开始后恕不接受任何竞包单位提出任何问题或质疑。如遇到特殊情况,由监督小组决定。
7.6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
7.7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8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9投标单位按附件一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开标地点。
7.10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鄱阳县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
0793-621700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鄱阳县政府网(www.poyang.gov.cn)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鄱阳县角丰圩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地 址:鄱阳县水利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鄱阳县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793-62170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新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鄱阳县中央城九栋二单元601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一: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招标公告及附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提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公告及附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按投标书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项目关键人员按“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要求考勤。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网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姓名:

2
技术负责人

姓名:

3
安全员

姓名:

4
质检员

姓名:

5
工期
1.1.4.3
天数:日历天

6
缺陷责任期
1.1.4.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现场身份核验)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四、资格审查资料
附件二
鄱阳县角丰圩2020年水利冬修项目   
施工标
工程量清单(要约价)
招标要约价(大写):贰佰陆拾玖万玖仟伍佰玖拾玖元肆角贰分
(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2          元
控制价汇总表
组号
分组工程名称
金额(元)
1
堤防工程
2533678.23
2
安全文明施工费
78222.09
3
施工临时工程和设施(暂估)
37699.1
4
进出场费(暂估)
50000







合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2

工程量清单表
项目名称: 鄱阳县角丰圩2020年水利冬修项目
序号
工程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堤防工程



2533678.23

1.1
堤身水毁修复工程



735954.66

1.1.1
土方开挖(运0.5km)
m3
336
9.66
3245.76

1.1.2
土方回填(利用料)
m3
285
6.8
1938


1.1.3
土方填筑(外运料、平均运距暂按36km)

m3

67

78.3

5246.1


1.1.3
压浸(外运料、平均运距暂按36km)

m3

9240

78.52

725524.8

1.2
堤身、堤基防渗



911938.5


1.2.1
多头深层搅拌成防渗墙,厚22cm,水泥渗量15%

m2

8910

102.35

911938.5

1.3
堤顶道路



885785.07


1.3.1
路面砼拆除(石渣弃运暂按2km)

m3

819

101.64

83243.16

1.3.2
混凝土路面C25(厚20cm)
m3
819
617.05
505363.95

1.3.3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厚20cm)
m3
914
325.14
297177.96

2
安全文明施工费

1
78222.09
78222.09

3
施工临时工程和设施(暂估)



37699.1

3.1
施工交通设施

1
22699.1
22699.1

3.1.1
临时道路
km
0.5
45398.19
22699.1

3.2
其他临时工程

0.5
30000
15000

4
进出场费(暂估)

1
50000
50000

4.1
进出场费

1
50000
50000


附件三
合 同 条 款
通用合同条款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内容,补充内容引用江西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发包人:鄱阳县角丰圩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1.1.2.3承包人:(填入承包人的名称)。
1.1.2.5分包人:(填入分包人的名称)。
1.1.2.6监理人:(填入监理人的名称)。
1.1.4日期
1.1.4.2开工日期:本项目在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暂定为2021年12月27日,具体开工时间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确定。
1.1.4.3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为125日历天。
1.1.4.4竣工日期:即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本项目竣工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壹年。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有关补充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包括投标辅助材料);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经评审确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1.7联络
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2发包人义务
2.3提供施工场地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的征地和移民,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施工用地由承包人自行勘察并对其结果自行负责,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
2.8其它义务
本款补充内容为“发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有义务支持、配合承包人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汛抢险工作。”
3监理人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 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按第4.3条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
(2)按第11.3条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3)按第15.3条约定,向承包人作出合同范围与内容的变更指示;
(4)按第15.6条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
(5)影响工期、质量、合同价等其他重大决定;
(6)涉及全局进度的工程暂停指示;
(7)批准因责任事故停工后的复工;
(8)对承包方变更单价要求的答复。
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15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其他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协商定)
4.2履约担保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本合同项目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按下列第(1)项规定办理,规定须提供履约担保的承包人须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提交。履约担保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投入使用专项验收(或完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提供银行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
4.5承包人项目经理
本款4.5.1项变更为“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建造师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在约定的期限内到岗到位并打卡考勤。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在14天前报项目法人批准,项目法人应将包括考勤意见等批准事项有关情况报项目主管单位备案。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本款 4.6.1 项变更为“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派遣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到施工现场并按照赣水建管字【2020】19 号文要求打卡考勤。上述关键岗位人员的调动应报项目法人批准,项目法人应将包括考勤意见等批准事项有关情况报项目主管单位备案。其他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人员调动应报项目监理人同意。”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1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本工程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本工程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联系解决。
11开工和竣工(完工)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50㎜的雨日超过1天;`
(2)风速大于20m/s的8级以上台风灾害;
(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大于3天;
(4)日气温低于-20℃的严寒大于3天。
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10mm。
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承包人工期延误
(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
序号
项目及其说明
要求完工日期
违约金(元/天)
1
全部工程
2021年4月30日
1000

施工单位应保证三台以上高喷灌浆设备及深搅设备同时作业,否则因施工设
备不足造成工期延误,按壹仟元/天扣缴逾期完工违约金。

具体要求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11.6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无。
12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签订合同时双方商定)。
(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发包人可以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暂停部分项目的施工,发包人只延长因该部分暂停施工增加的工期,但不增加投资。
13工程质量
13.8质量事故处理
13.8.4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14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在合同实施期间由发包人会同
监理人确定。
15变更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项目工程总量的15%,关键项目:签
订合同时由发包人另行确定,单价调整方式:根据15.4条约定执行。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15.4.3删除本项全文并代之以“本合同工程出现《工程量清单》未列的新增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按以下原则计算单价:按2006年江西省水利厅发布的《江西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江西省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江西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6]49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我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有关税率及计价系数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8]30号)、现行发布的相应税率进行单价计算。砂、卵石及块石价格按照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计入(如果投标价格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则以当地市场价格计入);其它材料价格按实际施工时当月当地造价信息价计入,按以上原则计算出的单价乘以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与拦标总价之比所得出的折减系数,作为新增项目的单价。”
本款(15.4)增加15.4.4、15.4.5、15.4.6项,其内容如下:
15.4.4出现15.1款(6)项变更情况时,工程量增加超过《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20% 以上部分的单价按15.4.3规定重新计算,并与原投标报价对比后,取小值确定。
15.4.5合同工期内,承包人因施工组织考虑不周,不能满足工程合同工期、质量要求,为此改变施工方法、施工设备、施工资源配置等施工保证措施的,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6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按照工程结构设计和技术要求,为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与安全需要而对原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施工参数、布置、施工资源等进行的调整或改变,虽经监理人批准,仍属承包人自我完善的施工动态控制与管理的惯例措施,这类调整或改变所需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15.8暂估价
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合同签约时由发包人具体确定; 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合同签约时由发包人具体确定。
(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承包人负责管理,承包人向发包人负责。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删去本条全文,并代之以:由于本项目施工工期短,所有价格原则上不进行调整。但在合同施工期内,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赣水建管字[2008]571号文件执行,如省水利厅等有关上级部门有新的价格调整政策则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应由监理人复核,业主确认。
17计量与支付
17.2预付款
17.2.1预付款:
删去本条全文,并代之以:本合同无预付款。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月进度付款证书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签字后才有效,每次支付款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100%支付。
17.4质量保证金
删除本款全文,并代之以“经审计局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留金,质量保留金待缺陷责任期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17.5竣工(完工)结算
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应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一式陆份。
17.6最终结清
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陆份。
17.7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竣工图、有关签证资料、变更通知单、最终结算清单。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0保险
本条全文删除,代之以:
承包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保险,需缴纳的保险费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单独列项。
25其他补充条款
25.1承包人应按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完善、落实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安全措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
25.2承包人应负责做好施工生产、生活区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发包人除承担“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措施费”外,其余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