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会议室改造工程磋商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 |||||||||||||
招标编号:忻政采〔2021-014〕C9-B4-C1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3日 | |||||||||||||
忻州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会议室改造工程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忻政采〔2021-014〕C9-B4-C1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会议室改造工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玖万伍仟元整(¥995,000.00元) 最高限价(磋商控制价): 人民币玖拾玖万肆仟元整(¥994,000.00元) (五)工程概况: 1.装修工程:地面:会议室复合木地板,控制室防静电活动地板;墙面:烤漆木饰面墙面,干挂米色石材背景墙,壁布硬 包;顶面:白色透光张拉膜,纸面石膏板吊顶。配置会议室桌椅等家具。 2.安装工程:电气:线路改造并安装吸顶筒灯及射灯、平板灯等;空调及消防工程暂估,需要拆除后根据实际情况再确定改 造方案。 3.设备部分:安装LED显示屏、音响系统、视频会议摄像头、无纸化会议系统等设备。 (六)工程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忻州市忻府区七一北路公园街) (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 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一)时间:2021年7月14日0时00分至2021年7月20日23时59分(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发送至邮箱:xzzfcgzb@163.com 上传内容: (1)邮件主题填写:项目编号+公司全称 (2)添加附件上传: a、单位委托书;b、本公告A4纸打印版;c、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3)上传要求:将上传的资料原件盖章后扫描发送 (4)上传格式:以PDF格式、勿压缩提供 注: ①邮件发送时间请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的报送时间范围内报送,否则不予受理; 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获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有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③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磋商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④不接受同一邮箱发送不同供应商的资料; ⑤供应商电子邮箱收到集采机构发送的磋商文件后即为获取成功。 (三)售价:本项目磋商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1年7月27日09时00分 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忻州市雁门大道南街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三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27日09时00分 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忻州市雁门大道南街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三层) 六、公告期限 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0日(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忻州市忻府区七一北路公园街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集采机构: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忻州市雁门大道南街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 联系方式:0350-3033622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50-3033622 注:本磋商公告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