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闽侯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晚会服务采购项目

闽侯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晚会服务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采购公告
2 更正公告
3 中标(成交)公告
4 合同公告

闽侯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文艺晚会服务采购项目 2021-07-12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文化馆
乙方:福建越界歌舞剧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FJGC[TP]2021005的闽侯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文艺晚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200307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举办闽侯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大型文艺晚会(详见谈判文件)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讴歌党的丰功佳绩,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营造团结奋进、开创新局的浓厚社会氛围,拟举办闽侯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大型文艺晚会(主题暂定)。(详见响应文件) 1 满足谈判文件及合同要求 68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元整(¥68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1/06/25(暂定),具体时间待中标后与采购人协商决定。;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滨江西大道科技中心;
4.3交付条件: 满足谈判文件及合同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讴歌党的丰功佳绩,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营造团结奋进、开创新局的浓厚社会氛围,拟举办闽侯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大型文艺晚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总导演工作包括晚会节目排练,并负责总体节目内容体现和把握,直至彩排与演出。乙方自接受委托之日起,开始总导演及主创团队工作,并接受甲方对此次演出的意图、要求与建议,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整,于规定时间完成该演出并通过甲方验收: 6.1.1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①交付时间:2021年6月25日; ②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滨江西大道科技中心; ③交付条件:庆祝建党百年整场文艺演出。 ④合同标的应符合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走台、合光、联排、彩排、审查、正式演出、验收。验收标准为演出圆满成功,受到领导和观众一致好评及专家评审.。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成交人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在10个日内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的10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1年6月25日。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著作权归属:该文艺演出创作节目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演出、宣传、出版等权,乙方享有署名、荣誉权。。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4.2、其他: 14.2.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 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4.3费用与支付方式 14.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元整(¥680000元)。 14.3.2.合同签订之日,演出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演出总额款项,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税收专用发票,结项。 14.4保密协议 14.4.1.任何一方因签订及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或另一方关联公司的资料信息,均属于商业机密,任何一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漏。 14.4.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14.4.3.在任何情形下,本保密条款永久有效,不受合同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14.5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克服、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黑客袭击、停电、网络提供商的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减轻该事件负面影响。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闽侯县文化馆 乙方: 福建越界歌舞剧院有限公司
住所: 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西大道闽侯文化中心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130号2号厂房1-3008单元
单位负责人: 林琳 单位负责人: 石振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石振华
联系方法: 13696873973
联系方法: 1330691504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江南水都支行
账号: 账号: 406575305781

签订地点: 闽侯县文化馆
  签订日期:2021年07月12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