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信息中心-双拥十大工程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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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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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IT-HNZC202106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双拥十大工程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在“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中,
原
“保证金金额:¥20000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8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保证金的支付形式:网上支付;
支付地址为:http://zw.hainan.gov.cn/ggzy/
交款截止时间: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现更正为
“1.保证金金额:¥20000元,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足额缴纳。
2.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海口国贸支行
账 号:46001003636053010235
4.交款截止时间: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
5.供应商应将保函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或加盖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注:不满足以上1.2.3.4.5磋商保证金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时作无效响应。”;
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均更正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沙市信息中心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80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4、706、707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IT-HNZC202106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双拥十大工程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在“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中,
原
“保证金金额:¥20000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8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保证金的支付形式:网上支付;
支付地址为:http://zw.hainan.gov.cn/ggzy/
交款截止时间: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现更正为
“1.保证金金额:¥20000元,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足额缴纳。
2.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海口国贸支行
账 号:46001003636053010235
4.交款截止时间: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
5.供应商应将保函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或加盖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注:不满足以上1.2.3.4.5磋商保证金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时作无效响应。”;
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均更正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沙市信息中心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80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4、706、707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