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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所需实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江苏 城市 扬州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所需实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受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委托,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所需实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ZC-ZB-202103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所需实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13号双桥商务3008-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SZZC-ZB-2021031
1.2 项目名称: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所需实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1.3 预算金额:58万元
1.4 最高限价:58万元
1.5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项目的内容是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所需实验检测设备,包含气相色谱仪FID/ECD(含电脑打印机、自动进样器)、气相色谱仪TCD(含电脑打印机、氢气发生器、自动进样器)、原子吸收光谱仪(含电脑打印机)、微波消解仪配赶酸仪、甲醛检测仪、粉碎机、震荡水浴锅等配套置样工具等,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产品和服务。
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仪器到达后,在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安排合格工程师到仪器使用现场,免费安装调试设备。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1年07月23日至2021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13号双桥商务3008-2室
3.3 方式:公开出售,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至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13号双桥商务3008-2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人资料不齐全,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3.4 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2021年08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13号双桥商务3008-1室
4.3 投标人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6.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3 第2.1(8)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4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6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6.7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投标人计算。
6.8 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9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龙王路12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13号双桥商务3008-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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