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清溪镇东方村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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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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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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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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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青川县清溪镇东方村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Z5108000PWH000048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青川县清溪镇东方村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46.314651万元,招标人为青川县青溪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污水管网、原污水篱网改造等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川县清溪镇东方村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川县清溪镇东方村污水篱网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嚣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嚣级及以上资质;
(2)奥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罚町证》;
(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允衿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