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泰县第二中学学生宿舍装备购置货物类采购项目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基本信息
省份 | 福建 | 城市 | 福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永泰县第二中学学生宿舍装备购置货物类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永泰县第二中学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1 采购公告
2 更正公告
3 中标(成交)公告
4 合同公告
福建省永泰县第二中学学生宿舍装备购置货物类采购项目 | 2021-07-21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永泰县第二中学
乙方:福建省邑晟家具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5]FJLQ[TP]2021001的福建省永泰县第二中学学生宿舍装备购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609 组合家具 | 组合家具 | 邑晟 | 110(组) | 7561.6 | 831776 | 国内 | YS-101\102\103\104\105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壹仟柒佰柒拾陆元整(¥831776.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1年08月05日前安装完毕;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福建省永泰县第二中学;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本项目产品质保期3年。维修响应时间为4小时内到达现场,保修期内如产品出现故障投标方及时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2所投产品在保证正常安装、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质量保修期从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期结束后,我司提供终身有偿售后服务,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零配件时只收取零配件的成本费,不收人工服务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设备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含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设计施工图纸及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为卖方出厂检验、初步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 a.出厂检验 我司在货物出厂前,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我司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符合3.1验收标准的要求。 b.初步检验 货物到达后,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组件的初步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经初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c.安装调试检验 货物经初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后,我司对本项目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安装完成后由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装调试检验。安装调试检验过程,我司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检验记录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 d.最终验收 ⑴产品安装调试合格后,我司向采购人提供书面验收申请报告。采购人在收到书面验收申请报告后组织系统验收。双方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最终验收及办理相关手续。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系统验收,则视为通过验收。 ⑵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司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合同价款95% |
2 | 5 | 一年后无质量售后问题,30天内付清余款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本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2.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我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3.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建省永泰县第二中学 | 乙方: | 福建省邑晟家具有限公司 |
住所: | 永泰县嵩口镇道南村239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溪村徐家村261号 |
单位负责人: | 蔡理颖 | 单位负责人: | 邱勇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吴燕 | |
联系方法: | 0591-24662570 | 联系方法: | 1379940223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南屿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2030709601016903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