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护林员巡山瓶装水及博物馆桶装水采购》项目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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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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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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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就《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护林员巡山瓶装水及博物馆桶装水采购》项目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护林员巡山瓶装水及博物馆桶装水采购 项目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人民币 项目资金来源:部门预算 |
采购项目描述: 一、项目简介 护林员巡山、职工巡园饮用的瓶装水及执勤岗亭、游客服务桶装水采购。 二、项目服务要求 1、采购货物具体以《采购申请表》上签字确认采购的品种为准,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 2、服务时间 2.1 服务时间:采购方提前3天通知服务方所需货物。 2.2 服务方式及要求:服务方应当根据采购方指定货物提供。 2.3 服务地点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 2.4 服务方提供的货物,采购方均应做好接收准备妥善接收。 2.5 采购方联系人确认无误后,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送货单》一式两联,服务方持一联,采购方持一联。 3. 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3.1 付款方式:采购方采用第3种(1、现金;2、支票;3、银行汇款)方式以人民币向服务方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账号支付货款。 服务方的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3.2 付款条件为: 每次服务双方对账,确认无误后开具发票给采购方,采购方15日内向服务方支付费用,但由于采购方财政拨款付因素的除外。 4.双方约定事项: 服务方须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时供货,如遇特殊情况除外。 5.违约与赔偿 若采购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每月结算时间给服务方付款,每推迟一天,按总金额的5%向服务方支付违约金。若服务方未按照采购方指定时间的提供维修的,每推迟一天,按总金额的5%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 6.合同终止、变更与转让 若一方想要提出终止本协议,则其须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并不影响双方在解除合同前签订的各批供货合同的履行。 (以上内容,可根据实际项目作增减) |
拟定供应商名单:待定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市2021—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深财购〔2020〕60号文)的规定:(一)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的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均为100万元。……(三)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控制度自行采购。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7月21日起至2021年7月23日止 |
联系方式:84422220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 |
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