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院心血管彩超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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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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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市一院心血管彩超
项目编号:WH01CG2018HW278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5日
开标日期: 2018年11月22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德之信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龙门岭路以东青年创业大厦A1125、A1126室
中标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VIVID E90、1套、1426000元、供货期90个日历天。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根葆、王林、杨飞、吴玲、陈鸣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东路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项目负责人:孟凡金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收费标准: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
收费金额:17187元
公告期限: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27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8609630081;张怀远:62220201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rar
项目名称: 市一院心血管彩超
项目编号:WH01CG2018HW278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5日
开标日期: 2018年11月22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德之信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龙门岭路以东青年创业大厦A1125、A1126室
中标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VIVID E90、1套、1426000元、供货期90个日历天。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根葆、王林、杨飞、吴玲、陈鸣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东路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项目负责人:孟凡金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收费标准: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
收费金额:17187元
公告期限: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27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8609630081;张怀远:62220201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