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鸿水尚三期48#、50#、52#、53#、56#、57#、59#、60#、62#、63#、65#楼及三期地下室工程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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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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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润鸿水尚三期48#、50#、52#、53#、56#、57#、59#、60#、62#、63#、65#楼及三期地下室工程监理服务 | 招标备案编号 | 2021-JL-008 | ||||||||||
招标人 | 桂林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4685.9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商品住宅及部分配套附属设施等。 | ||||||||||||
开标时间 | 2021年7月14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7月 16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7月20 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工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 | 监理费费率0.69% | ||||||||||||
监理服务期 | 约780日历天,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约71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总监理工程师 | 徐胜芳(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5000463,身份证:45030419xxxxxx052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桂林市七星区福隆园片区(上关、三联)棚户区改造项目03地块地下室工程;利森·雁山郡1#~7#楼及地下室;桂林市桂林中学临桂校区1#科教楼、4#教职工与学生食堂、16#-18#教职工周转房及职工食堂;汇荣·桂林桂林A区星玺9#10#17#18#楼及半地下室工程监理服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隆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 | 监理费费率0.88% | ||||||||||||
监理服务期 | 约780日历天,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约71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总监理工程师 | 唐际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09341,身份证:36210119xxxxxx073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汇荣·桂林桂林A区星玺11#、12#楼及地下室工程监理;贵港市堤路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棉村安置区B标段工程监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 | 监理费费率0.73% | ||||||||||||
监理服务期 | 约780日历天,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约71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总监理工程师 | 潘敬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5003952,身份证:45250219xxxxxx029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贵港市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12#13#15#16#楼工程监理服务;贵港市龙床井水厂二期工程监理建设项目;东盟商业广场1#、4#、5#、7#、8#、9#、楼监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 | ||||||||||||
质疑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3825369 38101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