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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添光学双创服务楼水电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振添光学双创服务楼水电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振添光学双创服务楼水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省万成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乡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振添光学双创服务楼水电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振添光学双创服务楼水电改造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HNWC-ZZ-2021085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服务需求
数量
单位
预算
整包
振添光学双创服务楼水电改造工程
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2、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相关规范进行保修。
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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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6)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并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本工程投标人资质等级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注册登记在参与投标人公司;
(3)拟任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有相应的施工员证、安全员证(含C证)、质量员证;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均无在建工程,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8)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供应商具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供应商具有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2、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自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新版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通过扫描二维码无法查询,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点规定提交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原件(现场查验)及每页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份(要求密封),并附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并请于2021年 7月 15 日起至 2021年 7 月 22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 12:00,下午 15:00 ~ 17:00 (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到湘乡市起凤路湘房世纪城三期4栋三楼302(湖南省万成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递交。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时间的,概不接受。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
2、所有投标人须在2021年 7 月 22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8月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湖湘西路尚玲珑小区A栋2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4、各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5、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六、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七、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湘乡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湘乡市东山办事处东山村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万成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湘乡市起凤路湘房世纪城三期4栋302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测温人(签名)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1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请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  明
经核实,本单位(投标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于2021年     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              的开标会议。最近14天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近期没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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