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其它项目 > 投诉处理决定书(财采桥〔2019〕31号)

投诉处理决定书(财采桥〔2019〕31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投诉人:芜湖万联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联盟国际商业广场3C03号
法定代表人:刘学松  
 
被投诉人: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二期4#楼(B座办公室)18层1805室
法定代表人:黄 烁
 
相关供应商:安徽新网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南路717号服务外包产业园A5栋
法定代表人:陈晓春
 
本机关于2018年12月13日收到芜湖万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的投诉书,投诉人就“高安街道白象绿洲安置小区(一期)公共安全电子监控项目”(项目编号:WH19CG2018HW2581),以下称本项目)主要产品高清红外枪式摄像机(DH-IPC-HFW52XYAM-ABCDE)参数第3项“*3、最低照度彩色0.00041x”,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文件要求提出异议;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真伪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查,本机关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人投诉事项及其诉求
投诉事项: 投诉人于2018年12月13日投诉安徽新网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高清红外枪式摄像机(DH-IPC-HFW52XYAM-ABCDE)产品最低照度技术参数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诉求:请财政部门进行彻底调查,责令安徽新网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其投标主要产品DH-IPC-HFW52XYZM-ABCDE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审查其真伪性。
二、被投诉人及相关供应商答复
针对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事项,本机关依法告知被投诉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被投诉人回复:接到投诉人的质疑后,被投诉人进行了相关调查。经核实,被质疑单位安徽新网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了高清红外枪式摄像机的宣传彩页(彩页中反映投标产品高清红外枪式摄像机最低照度彩色为0.00021ux,黑白0.0001lux),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根据被质疑单位安徽新网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质疑澄清材料和该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与2018年12月11日向芜湖万联科技有限公司出具质疑回复函。
相关供应商回复:本公司投标高清红外枪式摄像机低照度参数是优于招标文件产品参数要求的。我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由制造商提供,并加盖原厂公章。
三、核查事实
本机关依法对本项目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认定事实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18年11月26日10点30分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号开标室进行开标,11月27日发布中标公告。11月28日投诉人就被投诉人主要产品高清红外枪式摄像机参数第3项“*3、最低照度彩色0.00041x”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伪性提出质疑。 招标代理机构针对质疑于12月11日予以回复。12月13日,投诉人对质疑回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二)投诉事项的调查情况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无效招标”情况之一: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2.相关供应商提供了生产厂家高清红外枪式摄像机(DH-IPC-HFW52XYAM-ABCDE)资料原件。
3.本机关就供应商提供的生产厂家高清红外枪式摄像机(DH-IPC-HFW52XYAM-ABCDE)资料原件向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询证。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复高清红外枪式摄像机(DH-IPC-HFW52XYAM-ABCDE)资料为其公司提供,真实有效。
四、本机关认为
投诉人要求对高清红外枪式摄像机(DH-IPC-HFW52XYAM-ABCDE)产品最低照度技术参数资料真伪性进行查证。现已查证,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财政厅或芜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相关法律条文
 
 
芜湖市财政局
2019年1月16日
相关附件:
        19031财采桥字附件doc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