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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开发区学校华能幼儿园新建食堂及配套设施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应城市开发区学校华能幼儿园新建食堂及配套设施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1年07月19日至2021年07月22日在应城市体育场南路宇洋双创园5楼515室报名;2021年07月23日在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城市长荆大道219号)五楼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WXG-21ZC-GC300
2、采购计划备案号:应财采计[2021]B0705-1号
3、项目名称:应城市开发区学校华能幼儿园新建食堂及配套设施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04.9554(万元)
6、最高限价:304.9554(万元)
7、采购需求:
应城市开发区学校华能幼儿园新建食堂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现场登记)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组成人员(资料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具有相关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本项目相关人员近一个季度社保缴费证明原件、社保局打印的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可核查,提供社保查询密码核查)。
3)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19日至2021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2021年07月19日至2021年07月22日在应城市体育场南路宇洋双创园5楼515室报名;2021年07月23日在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城市长荆大道219号)五楼报名。
3、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证明材料的相关原件及相关人员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留存备查),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附件1)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全程参加报名及磋商活动,不得更换或缺席。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7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城市长荆大道219号)50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7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城市长荆大道219号)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代表签字和签章、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3、报名注意: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参加开标会要求: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全程参加报名和招标活动,不得更换或缺席。(因受疫情影响,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人参加磋商会议,请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及防护用品,凭绿码入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城市开发区学校
地   址:应城市城南大道30 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应城市体育馆南路陈塔社区宇洋双创园5楼51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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