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繁昌区档案中心气体灭火器采购安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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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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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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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繁昌区档案中心气体灭火器采购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0CG2021HW1370
二、项目名称: 繁昌区档案中心气体灭火器采购安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铜陵市金盾消防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长江西村16号网点
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夏文超、陈伟、方新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1)上海车杰商贸有限公司,未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作无效投标处理;(2)安徽云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采购需求(二、*3.无消防认证证书)作无效投标处理;(3)上海海越安全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响应声明里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作无效投标处理。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新城区金茂财富公馆01幢1单元11楼,联系电话:1835536072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繁昌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繁昌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1号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新城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主任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产品投标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 WH10CG2021HW1370
二、项目名称: 繁昌区档案中心气体灭火器采购安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铜陵市金盾消防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长江西村16号网点
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 规格型号: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 数量:10 单价:12000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夏文超、陈伟、方新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1)上海车杰商贸有限公司,未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作无效投标处理;(2)安徽云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采购需求(二、*3.无消防认证证书)作无效投标处理;(3)上海海越安全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响应声明里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作无效投标处理。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新城区金茂财富公馆01幢1单元11楼,联系电话:1835536072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繁昌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繁昌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1号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新城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主任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产品投标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