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城河环境提升工程(三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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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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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环城河环境提升工程(三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环城河环境提升工程(三期)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环城河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绍兴市环城河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兴市 。
2.2 建设规模: 环城河亮化更新改造,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提升 。
2.3招标控制价: 设计总费用上限价98万元 。
2.4招标范围: 环城河全线12.5公里夜间光环境提升,沿河12.5公里(游船码头到稽山园)两侧河道照明、景观照明、建筑照明、桥体照明、鉴水苑大屏的提升及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上述工作内容包括有关设计成果的汇报,业主要求的与设计有关的其它技术服务工作等 。
2.5工程类别: /
。
2.6计划工期: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完善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经审查通过后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编制,初步设计评审后5天内提交调整后的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初步设计评审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2.7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及地方性设计标准。 。
2.8标段划分: / 。
2.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类专业(或电气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有效的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企业登记资格。
3.3.2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7 月 22 日至 2021 年7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梅龙湖路56号1801-2室)获取,并向工作人员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获取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企业须提供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省内企业不作要求)、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投标人主体中基本情况截图。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采用转帐支票或汇票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人缴纳;保证金缴入账户:收款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394858338639,开户行:中国银行绍兴市越城支行。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设技术标) 。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环城河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485号 地 址: 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1402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0.招投标职能管理部门(职能处室):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电话:0575-88627783
招 标 人(盖章): 绍兴市环城河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1 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环城河环境提升工程(三期)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环城河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绍兴市环城河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兴市 。
2.2 建设规模: 环城河亮化更新改造,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提升 。
2.3招标控制价: 设计总费用上限价98万元 。
2.4招标范围: 环城河全线12.5公里夜间光环境提升,沿河12.5公里(游船码头到稽山园)两侧河道照明、景观照明、建筑照明、桥体照明、鉴水苑大屏的提升及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上述工作内容包括有关设计成果的汇报,业主要求的与设计有关的其它技术服务工作等 。
2.5工程类别: /
。
2.6计划工期: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完善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经审查通过后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编制,初步设计评审后5天内提交调整后的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初步设计评审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2.7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及地方性设计标准。 。
2.8标段划分: / 。
2.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类专业(或电气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有效的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企业登记资格。
3.3.2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7 月 22 日至 2021 年7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梅龙湖路56号1801-2室)获取,并向工作人员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获取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企业须提供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省内企业不作要求)、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投标人主体中基本情况截图。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采用转帐支票或汇票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人缴纳;保证金缴入账户:收款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394858338639,开户行:中国银行绍兴市越城支行。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设技术标) 。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环城河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485号 地 址: 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1402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0.招投标职能管理部门(职能处室):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电话:0575-88627783
招 标 人(盖章): 绍兴市环城河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