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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非自动评审]S226沙田水至南康横市段公路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变更公告:第1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S226沙田水至南康横市段公路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变更公告:第一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26沙田水至南康横市段公路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市发改交通字【2018】4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赣州市南康区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S226沙田水至南康横市段公路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
赣州市南康区
2.3 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41813.2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约31686.19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2.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123.29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基本预备费1991.11万元。
建设路线为:S226沙田水至南康横市段公路改建工程路线起于南康区与吉安市遂川县交界处,经南康区隆木乡瑞坑村东侧、新村村,沿隆木乡圩镇东侧向南,经坪市乡溪上村、乡圩镇东侧、长坳村,横市镇土桥村,终于横市镇禾田村坪山组,路线全长约27.327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米,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1/50。其他技术指标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4 建设内容
(1)勘察设计部分:按招标人约定的建设目标要求完成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
(2)施工部分:完成第(1)条设计部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路基、路面、人行道、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交通设施、附属设施工程等),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合同约定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合同约定内工作等。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
项目计划总工期:45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计划工期:90日历天;施工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7 设计补偿
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投标人(联合体勘察方)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④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成员中必须只有一家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应由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本项“3.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注:(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多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 其他说明事项
4.1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交伍拾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开标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或电子转账单),银行保函原件开标现场单独递交。
4.2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投标申请人凭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大会。凡参与投标的法人或委托人,在开标会结束前不得离开开标会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排序资格,并当场顺延递补。
4.3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其不良记录纳入信用系统。
4.4特别提示: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集聚,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参与各方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做以下提示: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三:体(额)温超过37.3°C的。
②各投标人各投标人须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前来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各个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详见招标文件尾页附表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须据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
④凡外省及涉外人员,在进入赣州前,应提前三天扫码并登记来(返)赣有关信息(入赣报备码详见招标文件尾页附表2)。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9月19日(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备注:投标人必须添加身份“其他类型(投标人)”,并按照“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模块”有关操作流程进行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CA 数字证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0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CA 数字证书)上传到达交易系统,并于当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6.2 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者未到达开标现场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赣州市南康区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一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蓉江东门北路1号   地  址:章贡区长岗路达芬奇国际中心10栋23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赣州市南康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0797-6616462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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