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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心医院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CRDJK-2021-ZXYY-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心医院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中韩发改审批字[2021]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吉林省长荣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心医院监理。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用地面积24.8028万㎡,规划总建筑面积34.8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8万㎡,地下建筑面积11万㎡,总床位数1500床。主要建设门急诊楼、医技楼、住院部、传染病楼、重离子治疗中心、科研教学实验用房、国际交流及会议用房、行政办公、院内生活用房、停车库、后勤保障部分(含能源中心、锅炉房及热交换站、污水处理、氧气站、垃圾站等)。
2.3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EPC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金汇大路以南、仁德大街以东、中韩丙九路以北、中韩丙二十一街以西。
2.6 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 质量标准: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
2.8 项目投资:44900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甲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监理团队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6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用直播方式开标,网上邮件方式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将下列报名资料(PDF格式)发送至1565077399@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报名成功后填写报名表将招标文件费存入,将报名表和存款回执发送至1565077399@qq.com邮箱: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5)“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及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公示页截图加盖公章(鲜章);
(6)“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记录网站公示页截图加盖公章(鲜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长荣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1565077399@qq.com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1188058
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内容(要素)


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心医院监理。2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用地面积24.8028万㎡,规划总建筑面积34.8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8万㎡,地下建筑面积11万㎡,总床位数1500床。主要建设门急诊楼、医技楼、住院部、传染病楼、重离子治疗中心、科研教学实验用房、国际交流及会议用房、行政办公、院内生活用房、停车库、后勤保障部分(含能源中心、锅炉房及热交换站、污水处理、氧气站、垃圾站等)。3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4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EPC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5 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金汇大路以南、仁德大街以东、中韩丙九路以北、中韩丙二十一街以西。6 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7 质量标准: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8 项目投资:449000.00万元。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0.00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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