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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蒋王分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蒋王分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JTCG-20210701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蒋王分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49.67万元
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9.67万元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4月-2021年6月近三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9 投标人参加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后)
注: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给予10%的价格扣除,对中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给予2%的价格扣除。
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3日
2.方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份,开标时统一缴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8月17日14点00分至2021年8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州东路198号西安交大扬州科技园A3栋22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提交一式伍份投标文件(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请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4.本投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蒋王分校
地址:扬州市兴城西路与文苑路交汇处东南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州东路198号西安交大扬州科技园A3栋220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其他
1.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在公告结束时间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进行报名(电子邮箱:915931559@qq.com,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8月3日17:30,另将《法人授权书》、《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和《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原件在开标时统一递交。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投标人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3、非本市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的健康证明或苏康码(绿色)。
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蒋王分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doc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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