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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观音滩镇新钢铁村路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祁阳县观音滩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祁阳县观音滩镇新钢铁村路灯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永祁财采计【2019】042号、委托代理编号:HNGD2019-YZCG-01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 采购项目的名称:祁阳县观音滩镇新钢铁村路灯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永祁财采计【2019】042号
委托代理编号: HNGD2019-YZCG-011
3、项目预算:82.2317万元
4、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
品目分类代码
品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预算
(万元)
1
/
祁阳县观音滩镇新钢铁村路灯采购项目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82.2317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9年2月-4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9年2月-4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9年2月-4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9年2月-4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19年2月-4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5月 22 日起至2019年5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到5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东城银座B栋303室)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行政章(加盖的公章为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未加盖投标人行政章或资料不全的报名将被拒绝。
6.2、招标文件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3、本次招标恕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等报名方式。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2019年6月12日上午09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19年6月12日上午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7.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投标保证金:
8.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5000元。
8.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8.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9、公告期限:
9.1、本招标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0、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祁阳县观音滩镇人民政府
电 话: 15581445275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祁阳县观音滩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东城银座B栋3楼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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