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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P06(体育公园)地块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通知(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0P06(体育公园)地块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天和[厦]招(施)字2021-092号)
一、内容:
详见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厦门恒融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厦门恒融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里区06-08五缘湾片区五缘湾到与金边路交叉口东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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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 222 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 2
号楼)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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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44290911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2020P06(体育公园)地块精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2020P06(体育公园)地块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
号:天和[厦]招(施)字2021-
092号)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
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现对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容修改如下:
“ ” “ ”
一、本工程 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
“ ”
第五项的 信用评标分 中关于“投标人信用评标分=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得分×10%+厦门市建
筑施工企业信用得分。”的内容修改为“投标人信用评标分=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
筑类)×10%+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得分。”

二、本工程“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23.1.3-
第(2)条关于甲定乙购材料、设备及暂估价等中,“
甲定乙购的材料/设备(含招标暂定价材料/设备),按发包人询价比较或招标的不含税净价(货到

工地,含卸货费,确保该价格可落地),材料另加8%(包干除税费外其他相关管理费、利润、风险等
所有费用)作为材料实际价格;设备(含洁具、电器、智能家居设备)另加 5%
(包干除税费外其他相关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所有费用)作为设备实际价格。”修改为“
甲定乙购的材料/设备(含招标暂定价材料/设备),按发包人询价比较或招标的不含税净价(货到
工地,含卸货费,确保该价格可落地),材料另加8%(包干除税费外其他相关采保费、管理费、配合
费、利润、风险、税差、水电费等所有费用)作为材料实际价格;设备(含洁具、智能家居设备)另加
5%

(包干除税费外其他相关采保费、管理费、配合费、利润、风险、税差、水电费等所有费用)作为设
备实际价格。”
删除“ 部分分项工程采用包工包料询价的,按发包人的询价结果(不含税价)×(1+5%)×(1+
税率)作为变更后含税包干造价,不再计取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所有费
用均不再计取),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23.1.3-

第(3)条 (3)因分期建设、功能变更、定位及标准调整等原因,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本工程的部分分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家居、洁具等);该部分工程造价的调整原则如下:①、若承
包人该分项工程的合计投标报价低于已公布的控制价中该分项工程的合计总价乘以中标降幅系
数后的造价,则按控制价中该分项工程(含除风险费外的其他取费及税金)的合计总价乘以中标
降幅系数后的造价予以核减;②、若承包人该分项工程的合计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中该分项工程
的合计总价乘以中标降幅系数后的造价,则按承包人的该分项工程(含除风险费外的其他取费及

税金)的合计投标报价予以核减。 修改为:

(3)因分期建设、功能变更、定位及标准调整等原因,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本工程
的部分分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器等)或对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品牌(招标推荐外)或规格型
号技术要求的变更;具体变更或调整前后的造价计取或调整办法如下:
为更好地确保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进度和公平公正选择价优质好的分项工程承包单位,由
承发包双方共同进行分项工程的询价定价工作。调整前分项工程的造价无论承包人该部分分项
工程的合计投标报价高低,均按控制价中该分项工程的合计总价(含除风险费外的其他取费及税
金)乘以中标降幅系数后的造价予以核减,并根据需要签订三方合同或双方合同(承包人与分项
工程承包单位)。
若签订双方合同的,按询价结果(不含税价)×(1+5%)×(1+税率)作为调整后含税包干造价,不
再计取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配合费、利润、风险、税差、水电费等所有费用均不再计
取),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若承包人有需要委托发包人直接付款给分项工程承包单位,则由发包人、承包人、分项工程
承包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合同,按询价结果作为分项工程调整后的实际造价,并按三方共同签订的
分包主合同价乘以费率5%后的总价包干(含相应税票费用)另行计取总包配合、管理和分摊费给
承包人。另外,发票由分部分项承包单位直接开具给承包人。除款项支付及发票变更外,其余不
做变更,不解除承包人作为精装总包的相关责任义务,此类分项工程仍属于承包人精装总包工程
范围。精装总包单位需配合内容、需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协调其他参建单位、向材料商
提供工作界面、现场指导安装工作、材料商安装工人实名制管理、安文费用、组织通过验收、对工
程质量承担责任等。
上述总包配合、管理费用须包括总包管理配合内容的所有费用,分摊费用包括交易费、履约
保函保证金、履约保函担保费、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建筑企业工伤保险费(社保、
工伤)、工资保证金等办理手续所需分摊的费用。
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充分考虑上述调整可能造成对自身潜在利润、费用分摊、市场行情价
差和款项支付等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此为由向发包人提出费用的增补或消积怠工,否则
发⑳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罚总包配合、管理费用,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23.1.3-(11)其他说明-
本项目暂列金额(不可竞争费用)b修改为“b、因本工程实际需要,【电子锁、前端净水器】需进
行专业分包时,分包单位(应分包给具有同规模施工经历并有良好资信且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施工企业)的选择应经发包人同意(包括分包单位的招标邀请供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由中标
人、分包单位双方共同签订合同,上述约定部分工程造价调整原则为:按照签订的分包合同金额(
不含税价)×(1+5%)×(1+税率)-
暂定金额(含税)包干,以签证形式给予调整,不再计取其他费用。其中:电子锁:暂定为100万元;
前端净水器暂定为10万。”
⑲ 三、本工程“第5章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修改内容如下:
1、第3节-投标报价-(11)其他说明-
本项目暂列金额(不可竞争费用)b修改为“b、因本工程实际需要,【电子锁、前端净水器】需进
行专业分包时,分包单位(应分包给具有同规模施工经历并有良好资信且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施
工企业)的选择应经发包人同意(包括分包单位的招标邀请供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由中标
人、分包单位双方共同签订合同,上述约定部分工程造价调整原则为:按照签订的分包合同金额(
不含税价)×(1+5%)×(1+税率)-
暂定金额(含税)包干,以签证形式给予调整,不再计取其他费用。其中:电子锁:暂定为100万元;
前端净水器暂定为10万。”
三、本工程“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修改内容如下:
1、第4节招标人对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三)参考品牌-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详见本答疑附件3《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及选用表》。同时,提醒
投标人注意,该《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及选用表》适用范围仅包括本项目1#、2#、3#、5#楼栋(即
项目可售部分)。6#号楼(即G1、G2户型,竞配建)不进行品牌推荐,但材料设备仍需满足招标文件
相关要求,并在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约定要求送样的实
物样品和其他满足设计要求的实物样品,并经招标人同意后封样;其中实物样品送样根据答疑附
件2:《投标样品定样清单》(答疑版)中承诺的图片样品送样(效果需与商品房1#、2#、3#、5#楼栋
一致,并经招标人确认),并直至招标人同意为止。
2、第4节招标人对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三)参考品牌-说明的内容修改为:
1、投标人需选用不少于两种品牌,可直接全部选用推荐品牌,原则上不自行另选品牌;若为
自行另选品牌,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
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若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主要材料设备品牌
推荐及选用表》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若投标人未填写《主要材料设
备品牌推荐及选用表》中要求投标人自报的品牌,中标后需选择一种经发包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
购和施工,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进行采购及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
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
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2、中标人中标后须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约定要求送样的实物样品和
其他满足设计要求的实物样品,并经招标人同意后封样;其中实物样品送样根据答疑附件2:《投
标样品定样清单》(答疑版)中承诺的图片样品送样,并直至招标人同意为止。
3、中标后材料设备的采购:原则上应按招标人推荐范围内的品牌进行采购,并经招标人和
监理工程师确认;若因特殊情况需增加招标推荐范围外的品牌,须经招标人书面审批确认后方可
采购,否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4、本《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及选用表》适用范围仅包括本项目1#、2#、3#、5#楼栋(即项目
可售部分)。6#号楼(即G1、G2户型,竞配建)不进行品牌推荐,但材料设备仍需满足招标文件相关
要求,并在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约定要求送样的实物样
品和其他满足设计要求的实物样品,并经招标人同意后封样;其中实物样品送样根据答疑附件2:
《投标样品定样清单》(答疑版)中承诺的图片样品送样(效果需与商品房1#、2#、3#、5#楼栋一致,
并经招标人确认),并直至招标人同意为止。”
“ ”
四、本工程 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 修改内容如下:
1
、第2节 商务文件-商务文件-五、其他资料-
《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及选用表》格式已做调整,以随本答疑发布的答疑附件3《主要材料设备
品牌推荐及选用表》为准;
注:投标人应按本答疑修改后的格式和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制作提交,否则由此引起
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工程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
“ ”
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和《关于废止涉及 黑名单 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
文),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为准;
六、本项目《招标图纸》已做调整,以随本补充通知发布的《招标图纸》(答疑版)为准,请各投
标人至本补充通知的附件中下载新的答疑附件8《招标图纸》(答疑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已做调整,以随本补充通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编
制说明》(答疑版)为准,请各投标人至本补充通知的附件中下载新的答疑附件4《工程量清单及编
制说明》(答疑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新增招标文件附件3《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及选用表》,详见相
应答疑附件。附件随本补充通知同步发布,请各投标人至本补充通知的附件中下载,否则由此引
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本项目合同附件新增合同附件8《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及选用表》,详见相应答疑附
件。附件随本补充通知同步发布,请各投标人至本补充通知的附件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4《投标样品定样清单》、招标文件附件6《装饰材料技术标准要求》、
招标文件附件10《参数配置》已做修改,详见相应答疑附件。附件随本补充通知同步发布,请各投
标人至本补充通知的附件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本项目合同附件1《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划分》、合同附件17《装饰材料技术标准要
求》、合同附件38《空调参数及技术要求》已做修改,详见相应答疑附件。附件随本补充通知同步发
布,请各投标人至本补充通知的附件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约定不一致的,以上述约定
内容为准。
答疑附件1:《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划分》(答疑版)
答疑附件2:《投标样品定样清单》(答疑版)
答疑附件3:《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及选用表》
答疑附件4:《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答疑版)
答疑附件5:《空调参数及技术要求》(答疑版)
答疑附件6:《装饰材料技术标准要求》(答疑版)
答疑附件7:《参数配置》(答疑版)
答疑附件8:《招标图纸》(答疑版)

以上答疑附件请投标人在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 中自行下载。
招标人:厦门恒融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1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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