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高刘屯村、祖营村、堌城村)棚户区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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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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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高刘屯村、祖营村、堌城村)棚户区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CA办理
合同名称: | 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高刘屯村、祖营村、堌城村)棚户区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
发包方名称: | 山东美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承包方名称: |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合同价款: | 3291.77元/平方,其中设计费报价20.25元/平方 |
签约时间: | 2020/11/615:53:46 |
合同期限: | 2年 |
备注: | GF-2011-0216 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高刘屯村、祖营村、堌城村)棚户区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施工)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山东美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人: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6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山东美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高刘屯村、祖营村、堌城村)棚户区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施工)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高刘屯村、祖营村、堌城村)棚户区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施工)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59253.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6949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402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29281平方米,占地面积为24539平方米;规划总居住户数2925户;居住人数10238人;容积率为2.14,建筑密度为15.41%,绿地率为35%;机动车停车位为307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为4160个。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济宁高新区广安路北、德源路西。 工程承包范围: 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工程所在地相关管理规定、发包人相关管理规定,使本工程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及满足发包人正常使用功能要求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设计、图纸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相关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咨顾问服务。 工程施工与材料、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及生活用房等临时设施、施工临时用水、电(包含临时水电的方案报批、设计、施工)、临时道路(含与市政道路开口及恢复)、基础与主体结构(含二次结构)、屋面工程、外墙工程、建筑电气、给排水、承包人范围内设备设施的联动试车、满足发包人管理需要的相关零星工程、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环境清理、市容维护(包含大门外及围挡边线至道路边线的门前三包责任)、交通、噪音、民扰(扰民)调停处理、建筑垃圾清理外运及处理等相关工作。 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验收合格证书及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整体移交,保修等。 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来源 1、发包人提供规划方案图、修详规方案、安置房建设交付标准等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 2、勘察报告。 3、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准或核准文件、报告、资料、数据等。 三、主要日期 各项工期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但不得突破招标时要求的总工期。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以发包方开工令为准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以发包方开工令为准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73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满足方案报规、设计任务书等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机构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满足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目标:力争省级质量、安全奖(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奖项的,分别按照合同价的1.5%、1.0%和0.8%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用于工程创优)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即平方米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2、平方米固定综合单价为3291.77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暂定469493平方米,本合同价格暂定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亿肆仟伍佰肆拾陆万贰仟玖佰柒拾贰元陆角壹分,(小写)金额:¥1545462972.61元。其中:设计费 20.25 元/平方米。 最终以竣工验收后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最终根据合同约定计价方式和办法进行结算。 六、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 八、其他 1、合同订立时间: 2020 年 11 月 6 日 2、合同订立地点: 山东济宁市 3、本合同一式 十二 份,发包人执 六 份,承包人执 六 份。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住所: 工商住所: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