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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4K转播车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bulletin
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4K转播车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CC-2105AW083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4K转播车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视频系统及系统集成
超高清摄像机镜头及附件
摄像机用三角架及附件
音频系统
通话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视频系统及系统集成: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果单台设备价格低于5万元人民币则不需要)。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驻中国办事机构对其提供货物的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如果单台设备价格低于5万元人民币则不需要)。
4)第一包投标人所提供的标准高清/4K摄像机、超高清4K/IP视频切换台主机、IP管理系统、综合光纤传输系统须在国内省级及省级以上单位转播车中有不少于3个的应用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5)投标人在大陆地区具有独立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机构,具备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备品备件的网点。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8)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超高清摄像机镜头及附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果单台设备价格低于5万元人民币则不需要)。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驻中国办事机构对其提供货物的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如果单台设备价格低于5万元人民币则不需要)。
4)投标人在大陆地区具有独立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机构,具备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备品备件的网点。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摄像机用三角架及附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果单台设备价格低于5万元人民币则不需要)。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驻中国办事机构对其提供货物的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如果单台设备价格低于5万元人民币则不需要)。
4)投标人在大陆地区具有独立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机构,具备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备品备件的网点。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音频系统: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果单台设备价格低于5万元人民币则不需要)。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驻中国办事机构对其提供货物的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如果单台设备价格低于5万元人民币则不需要)。
4)第四包投标人所提供的数字调音台(主台)在国内省级及省级以上电视台转播车音频系统中有不少于3项应用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5)投标人在大陆地区具有独立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机构,具备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备品备件的网点。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8)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通话系统: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果单台设备价格低于5万元人民币则不需要)。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驻中国办事机构对其提供货物的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如果单台设备价格低于5万元人民币则不需要)。
4)投标人在大陆地区具有独立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机构,具备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备品备件的网点。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4-16 09:00到2021-04-23 17:00
获取方式:在www.jitc.cn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400 058 0203),注册完成后,关注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4K转播车系统项目采购项目,并在电汇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后,将汇款底单上传至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5-08 14:00
递交方式:邮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5-08 14:00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4室
七、其他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4K转播车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TCC-2105AW0835)招标工作。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内容
第一包:视频系统及系统集成
第二包:超高清摄像机镜头及附件
第三包:摄像机用三角架及附件
第四包:音频系统
第五包:通话系统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果单台设备价格低于5万元人民币则不需要)。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驻中国办事机构对其提供货物的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如果单台设备价格低于5万元人民币则不需要)。
4)第一包投标人所提供的标准高清/4K摄像机、超高清4K/IP视频切换台主机、IP管理系统、综合光纤传输系统须在国内省级及省级以上单位转播车中有不少于3个的应用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5)第四包投标人所提供的数字调音台(主台)在国内省级及省级以上电视台转播车音频系统中有不少于3项应用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6)投标人在大陆地区具有独立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机构,具备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备品备件的网点。
7)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从2021年4月16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方式:在www.jitc.cn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400 058 0203),注册完成后,关注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4K转播车系统项目采购项目,并在电汇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后,将汇款底单上传至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3)售 价:3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5月8日下午14: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4室。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评标方式,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收件人:于海涛;手机:15195798599。 
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25-83240905
电子邮件:yefc@jitc.cn 
开户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
帐号:732181018260002340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南施街258号
联 系 人

宋主任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和中路118号17楼
联 系 人

刘启
电 话

18951662500
电 子 邮 件

85410858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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