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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环境保护局采购移动污染治理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虞城县环境保护局采购移动污染治理监测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敬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虞城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虞城县环境保护局采购移动污染治理监测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21】024号、招标编号:商政采【2021】278 号
2、项目名称:虞城县环境保护局采购移动污染治理监测设备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
4.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范围:(大气污染检测设备,详见第四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供货及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合格
9、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如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即可);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声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报名及磋商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 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
3.3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供应商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注:1.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 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2.关于启用新版招标人工具箱和供应商工具箱(2020-10-30版)的通知,具体内容请详见交易中心 2020 年 10月 30 日首页-通知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 4 月27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九开标席;
4.3 本项目实行电子评审,全程取消纸质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采购人 将拒绝接收。
注: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审,供应商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 内容详见商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 。
   五、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1年 4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1 年4 月 27 日 11 时 00 分。  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七、特别声明 
1. 在该项目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等对响应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2. 经核实,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4. 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1、2、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4.1.因响应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4.2.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4.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七.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响应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采购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虞城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商丘市虞城县滨河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敬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南阳路144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发布人:河南敬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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