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小额工程)枞阳县X029北葫线会宫至横埠段路面中修工程

(小额工程)枞阳县X029北葫线会宫至横埠段路面中修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编号:XE20210127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地点:枞阳县境内。
2、项目范围:枞阳县 X029 北葫线会宫至横埠段路面中修工程,起点位于横埠镇后方中学附近,经过白梅乡和项铺镇,终点位于会宫镇 S228 和 S320 交口,路线全长 25.12公里,路基宽度 6.0m,路面宽度 5.0,对老路损坏部分进行拆除重建,主要实施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及预算工程量清单。
3、工 期:90日历天。
4、项目控制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6元(暂列金为0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成交价:以项目控制价为基础下浮  6 %,即636444.35元(暂列金为0元)为本工程成交价。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参与交易企业须为“枞阳县小额工程企业备选库”(名单详见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枞阳县定点库”栏)中 公路 专业类别企业。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要求: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B证),拟派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三、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定点库不见面方式抽签。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x.tl.gov.cn/tlsggzy/),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枞阳县)登录。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的《铜陵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2.请符合条件的小额库成员单位在本公告规定的抽签时间前,上传投标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CA锁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现场直播并完成投标函解密工作。
四、定点抽签时间及方式
1、定点抽签时间: 2021年 4 月 16 日 15 时 30 分
  定点抽签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 三 室。
2、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在上传合格投标函并完成解密工作的库内企业中,按照不见面开标系统导出的企业顺序号为抽签号,随机抽取一家单位作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3、开标现场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证处、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四方人员共同见证下,由项目建设单位代表抽取,抽取结果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4、成交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提供如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原件);
(4)诚信承诺书(若多页,须加盖骑缝章)。
五、重要提示
1、本项目的解密时间:抽签前10分钟起至抽签时间止。逾期未解密者,不参与本项目抽取。
2、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成交单位需向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提供投标函中拟派建造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进行核验;
3、参与本项目定点抽签企业需认真核验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拟定成交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将交由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做相关处罚。
4、若本项目无库内企业报名参与,项目流标。
六、其他说明
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成交单位。
1、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
2、被铜陵市住建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失信企业。
3、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4、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5、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6、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7、投标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
七、履约保证金:
1.项目抽取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领取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10%;完工后无违约行为28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八、工程款支付
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九、清单控制价编制原则
1、湖南交建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的枞阳县X029北葫线会宫至橫埠段路面中修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
2、编制规范及定额采用:
(1)交通部发的 JTG/T3831—2018《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
(2)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交建管涵(2019 年 210 号文件)《关于调整安徽省公路工程人工费单价标准的通知》;
(3)交通部发的《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
(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 66 号文件。
(5)安徽省交通厅《关于转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建管函[2016] 347 号文件)。
(6)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图集。
十、合同价格形式: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合同价款调整因素:
A.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及现场变更。
B.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增减。
C.由于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及经济签证的项目结算:如控制价清单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乙方依据控制价编制原则编制报价(对于清单及施工同期信息价中无可参考的材料价格需经招标人核价)。所有调整价款下浮比例按招标时成交价与控制价同比例下浮。
D.对于清单中暂定价部分如能组价则按C执行,不能组价项目按实际核价;暂定量按实结算。
E.工程实施后,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累计误差引起工程合同价调整在正负3%以内的(含本数),发包人对此部分将不予调整,如超过正负3%的,承包人在中标后(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疑材料(附详细计算书),经发包人确认属实后,超过合同价3%以外部分造价办理结算时给予调整;如逾期提出质疑一概不予认可,结算不再调整。
F.未尽事宜,按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G.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工程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经确认调整工程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但不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H.工程竣工决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十一、成交企业须知:
1、分包规定:成交企业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整体转包或肢解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取消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偿其他相关损失。
2、成交企业应按照与本工程施工和施工安全相关的国家现行的各专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图所示的有关图集、标准进行施工。
3、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抽签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发包人和成交企业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未作好现场防疫工作造成整改与停工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十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枞阳县县乡公路管理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枞阳县
代理机构:安徽枞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