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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市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监理服务YLLBC20214004-FS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来宾市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监理服务YLLBC20214004-FS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YLLBC20214004-FS)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无:
中标人 :柳州市拓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价格:24.0500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编号:YLLBC20214004-FS
二、项目名称:来宾市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监理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柳州市拓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公安局通信办公楼整栋第一层至第二层
成交金额:贰拾肆万零伍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来宾市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监理服务
服务范围:来宾市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监理服务,主要内容为对来宾
市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监理服务,如需进一了解详细内容,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1.档案扫描工作服务流程专业监理服务。2.档案前处理专业监理服
务。3.扫描质量要求专业监理服务。4.图像质检处理要求专业监理服务。5.数
据挂接、目录审核、质量控制专业监理服务。6.数据提交专业监理服务。
服务时间:14个月(与来宾市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服务期限相同)。
服务标准: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注:该成交供应商为小型企业,竞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
报价,不作为合同签订报价,合同将按实际金额签订。
五、评审专家名单:谭华、谢碧霜、覃树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按固定金额5000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服务费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来宾市档案馆或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
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来宾市档案馆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城北街道红水河大道346-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一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灬
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一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一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3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来宾市档案馆
地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298488
电子邮件:无
招标人咸t招栎e琨机构题负人项目负t卓表飞 s)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盖章)


项目名称 :来宾市馆藏档案进行数宇化加工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 :YLLBC20214004-FS
采购人:来宾市档案馆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6
第三章采购需求..............................................25
第四章合同条款..............................................31
第五章评审方法..............................................32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43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宾市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监理服务(YLLBC20214004-
FS)竞争性磋商公告
了限公司(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路丽景苑
2021年4月
氢业城
13日{
1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4月1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LLBC20214004-FS
项目名称 :来宾市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e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霁柒佰贰拾元整(¥240,720.00)'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贰拾肆万霁柒佰贰拾元整(¥240,720.00)
采购需求:来宾市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监理服务,主要内容为对来宾市馆藏档菜进
行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监理服务,如需进一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4个月(与来宾市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服务期限相同)。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时起至2021年4月12日,每天8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
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方式:供应商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售价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
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索取收据的,供
应商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
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之龙咨询集闭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城北门2-
1号)。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
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城北门2-1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魇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
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
到账【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账号:216612010114139880,开户行:广西
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F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来宾市档案馆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一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298488
传真:0772-4299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772-4298488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日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
内容
项目名称 :来宾市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 :YLLBC20214004-FS
2.1采购人:来宾市档案馆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2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298488传真:0772-4299238
s |供应商的敛格条件详见竞性磋商公告。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51|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62|是否允许乜.不允许.
12.1.1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
为企业 (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负责人
或经营者)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
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
,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
处理)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需纳税的提
供税收完税证明或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无
需纳税的提供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或供应商所在地
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
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

9
无效响应处理)u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0年1月至今任危`1个月的依法缴内
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会保
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
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是法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的,应提供四项中的任
意一项:①供应商经审计的2019或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②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
担保函复印件;④提交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和承诺书,承诺该财务报表数
据真实可靠。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
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
者)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
无效响应处理)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
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9.磋商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0.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材料。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
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磋商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
应处理)
2.磋商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商务响应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0
12.2响应文件电子版。
本项目不用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
15.21.供应商必须就服务项目的全部内容做完整、唯一报价。
2.本项目报价为总额报价,即一次性报出本项目的监理所需的所有费用,含必
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监理验收(含各节点验收所产生的差旅费、交通费
等全程费用)、派出工作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与监理有
关的费用。本项目至验收结束,采购单位不另支付任何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
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供应商综合
考虑在报价中。
16.2磋商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
17.1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相关要求:
1.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
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
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资格证明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或本票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或本
票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资格证明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
按无效响应处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于首次响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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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叁_份。
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8时00分至9时30分00秒(北京时
间)。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城北门2-1号)。
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
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4.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
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
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
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
招标规模标准的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

12
24.3
|51i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在磋商小组的见证下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后首次响
应文件。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s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E]科作j许
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者其他组织组
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
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
25.2.1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
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9项。
26.1磋商的顺序:
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如出现某供应商不能按时参加磋商的情形,
则该供应商的磋商次序往后延,具体由磋商小组确定。
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
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
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同时出示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
26.2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30.1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13
34.1
35.2
1.采购代理费收取方式: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
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本项目按固定金额5000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账号:216612010114139880“严
开户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
部,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通讯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业务时间: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双休日和法
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
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规
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磋商/投标
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
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经营者)指负责人或自然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
磋商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
磋商的自然人本人。
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
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4.自然人磋商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5.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
;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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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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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供应商须知正文_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
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负责人或经营者)、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
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5“磋商”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提
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
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
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2.7“实质性要求”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的条款,或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
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
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
2.13“评审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后的价格。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磋商费用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与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
有相关规定的除外),不论磋商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5.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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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联合体磋商要求: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司参加磋F、联
合体磋商的,须提供《联合体磋商协议书》(格式后附)。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
)。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竞争性磋
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协议书应当明确主体方(或牵头方)并明确
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应当符合采购需求,
否则,联合体磋商无效),并将联合磋商协议放入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
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磋商业绩、履约能力计算,按照联合体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竞争性
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7)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
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
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
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
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值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6.转包与分包
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
7.特别说明
7.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
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
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17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7.2服务类项目不设置核心产品,不执行本须知正文第7.1条的规定。
7.3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该供应商所拥有。
7.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
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5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
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
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
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
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
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一--.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譬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恳开
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
18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
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磋商;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
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7.9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磋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誓
(2)竞争性磋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合同条款;-一
(5)评审方法;
(6)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9.供应商的询问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
,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
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
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
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9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一
13.计量单位
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
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4.磋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
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
15.磋商报价要求和构成
15.1磋商报价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报价表”格式填写。
15.2磋商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磋商报价要求
15.3.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应当就“采购需求”中所磋商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
不得存在漏项报价;
(2)供应商应当就所磋商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5.3.2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
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5.3.3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
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6.磋商有效期
16.1磋商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
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6.2磋商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
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7.磋商保证金
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17.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7.2.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
式如下:
(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
20
(2)采用支票、汇票或本票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或由供应商代表
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磋商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支票、汇票或本票原件退还手续。
(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由供应商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磋商
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保函原件退还手续。
17.2.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未成
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17.3磋商保证金不计息。》
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苣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贷汀会同
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
18.1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
,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
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编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
术文件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
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将按无效响应处
理。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情况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3响应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
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
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4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委托
代理人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8.5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证
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8.6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
行间插字或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响应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多个包封袋/箱(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
单独递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
营者)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封。
21
19.2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首次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19.3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0.响应文件的提交
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20.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0.3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不符合本须知正文第19.3条的响应文件
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应当由供应商
签字领回响应文件,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
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四、评审及磋商
24.磋商小组成立及响应文件的开启
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1、愚小
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
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
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
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3人(含3人)以上单数组成。
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
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
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4.3响应文件的开后: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响应文件评审程序
25.1资格审查
25.1.1响应文件开启后,由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详见第
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4条“资格审查”,其中信用查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22
25.1.2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2符合性审查
25.2.1由磋商小组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商务、技术等
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四
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5条“符合性审查”,其中商务条款评审和技术需求评
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2.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
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经营者)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若委托代理人为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无须出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
证明。一―
25.2.4首次响应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个,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
(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
,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5.2.5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由磋商小组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5.2.6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磋商
26.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
23
机会。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磋商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磋商地点,否则
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
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6.4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
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若委托代理人为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授权委托
代理人的,无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
退出磋商。
26.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
他信息。
26.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应在记录上签字确
认。
26.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
26.8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
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
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
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9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查!-合
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本须知正文第26.8条的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E亦兰重新亓
展采购活动。_
27.最后报价一
27.1
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阎!纠要w
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
少于3家。
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
后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
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24
27.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
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本须知正文第26.8条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7.3
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
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
保证金。
27.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一一
27.5磋商小组收齐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
27.6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正文第25.2.4条的规F修芷。
27.7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不确认的;
(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入定的采购
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
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27.8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
27.9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28.比较与评价
28.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8.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
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8.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
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
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28.4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
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须知正文第27.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
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
,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8.5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
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
25
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
审报告。
29.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
29.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
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
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值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邋期未确定成交
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9.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
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
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
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
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竞争性
磋商文件一并保存。e
29.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戎且影响
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中另干_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戍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沱,|。
29.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勾入可以确
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杆!厌不
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30.履约保证金
30.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
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
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0.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
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1.签订合同
31.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31.2签订合同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6
31.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3.适用法律
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4.其它内容
34.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询问、质疑和投诉
35.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5.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
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5.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35.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函、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
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法律依据和
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
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灬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_"
27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
加盖公章。
35.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
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
情况处理: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
澄清或者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在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
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
级财政部门。
35.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
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合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8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监理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加工数量 馆藏纸质档案340万页(电脑扫描后的页数).具体数量将按实际扫描页数
计算。
2.页数换算 A4单面按1页计算、双面按2页计算.A3按2张A4折算.A2的按4张A4折算,以
此类推。
3.项目工期:本项目分两个年度实施:
2021年度加工量为170万页,工期自采购方发出进场书面通知之日7个月内提交年度成
果;
2022年度加工量为170万页,工期自采购方发出进场书面通知之日7个月内提交年度成
果。
4.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扫描加工的时间为法定工作时间,8:00~12:00. 15:00~18.0
0;工作场地由采购人确定。
(二)服务参照标准—
1.《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
2.《档案数字化外包管理工作规范》DA/T68.2—2020。
3.《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1-2000。"饕
4.《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
5.《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
6.《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
7.《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
8.《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
9.《档号编制规则》DA/T13。
10.《档案主题标引规则》DA/T19。
11.《档案数字化光盘标识规范》DAT 52—2014
12.《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
13.《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第一部分:电子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
GB/T17678.1。
14.《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
15.《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DA/T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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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17.《广西壮族自治区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档发[2011]22号)
档案数字化的档案数据资源必须与采购人现用的档案管理系统软件相兼容,数据处理
、信息存储、检索利用符合现有格式,确保档案信息资源正常传输和共享。
(三)档案数字化服务流程
接收出库档案→制作并填写档案整理登记表→检查页码→标注页码→档案目录录入→
目录审核→目录质检→拆卷→熨平档案→修补档案→平板扫描→图像拼接→图像处理→图
像质检→数据挂接校对→装订档案→装订质检→归还档案→刻录光盘与备份等。档案数字
化所有服务流程按《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等有关标准规范实施。
二、监理服务内容:
1.档案扫描工作服务流程专业监理服务。
2.档案前处理专业监理服务。
3.扫描质量要求专业监理服务。
4.图像质检处理要求专业监理服务。苣
5.数据挂接、目录审核、质量控制专业监理服务。
6.数据提交专业监理服务。nm
监理费概算:240,720.00元。
服务期限:14个月(与来宾市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服务期限相同)。
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项目服务范围:来宾市。
三、监理服务要求
(一)项目基本要求:
供应商的监理服务实施方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针对本项目的监理工程监理大纲;
2.针对本项目的监理工作计划和组织机构;
3.有利于本项目监理工作实施的具体措施。
(二)监理服务范围:
完成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全过程监理等多方面业务和技术。
((三)监理服务原则:
1.监理工作应按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及协调相关单
位关系原则进行。监理单位要制定本监理工程的监理规划报业主批准后实施。总监理监理
工程师要组织各专业制定监理实施细则报业主有关部门备案,各专业按实施细则进行监理
2.监理单位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及专业的角度向业主提供可行性咨询意见,为保证高效
优质地完成设计任务,监理单位如何站在国家和业主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咨询服务。
30
(四)阶段监理要求:
项目主要涉及设计、开发建设及验收三个阶段。供应商要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四控制
、三管理、一协调”的监理工作要求,依据国家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和标准,对项目建
设的各个阶段和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对项目建设的设计、开发和实施
;项目的验收和交付使用以及对用户的技术培训等方面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等全面的控制
,对项目建设合同的执行、项目建设文档资料等进行管理,从而保证本项目“按期、保质、高
效、节约”地实现其既定目标。`
1.硬件采购阶段:
设备到货清单、查验、验收。‖lr
2.项目验收阶段:
要求供应商要及时处理档案数字化加工方的初验及终验申请,针对验收目标、贵任双
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法、验收环境等方面,明确项目测试验收方案的衍合-
性和可行性;协助采购人组织验收机构并实施验收过程,促使数字化加工项目的最终功能和
性能符合数字化加工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供应商要协助采购人推动档案数字化
加工方所提供的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数字化加工合同及相
关标准的要求。
(五)监理服务任务:
1.方案把关和质量控制:
审核和确认档案数字化加工方的总体技术设计方案;审核和确认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
种关键技术方案;审核和确认档案数字化加工方的组织和实施方案,及提交的《项目实施计
划》;审核和确认档案数字化加工方的项目质量保证计划、质量控制体系;审核和确认档案数
字化加工方的原代码管理方案;审核和确认档案数字化加工方的测试方案和计划;审核并确
定档案数字化加工方的项目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节点。
系统集成监理:负责系统集成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的审核确认;系统集成过程监督、质
量审核和进度控制;硬件设备、系统软件到货检验、测试和验收;网络和系统安装高度的检
验和确认;系统集成其他内容质量控制。
软件开发监理:负责软件开发需求、设计方案和进度计划的审核确认;详细设计、编码
测试、系统试运行过程的质量把关;软件功能与性能测试结果确认;对源代码、开发文档的
移交验收;软件开发其他内容的质量控制。
其他建设内容监理:负责各类运营和服务提供商的服务方案确认、价格审核和质量把关
;用户单位值接采购设备和产品的调研询价、货物验收和质量把关;用户单位直接采购的技
术服务的服务方案审核、技术和进度把关;用户单位直接负责的其他工作内容的质量把关;
其他相关项目内容建设的咨询等。
2.进度控制:
审核档案数字化加工方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对实施
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档案数字化加工方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
31
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当工期目标严重偏离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
促档案数字化加工方尽快采取措施。
3.投资控制:
通过对项目实施中的系统软件、硬件方案及设计的优化,确保投资合理,控制在合理、
性价比高的范围之内;协助采购人做好项目支付预算的现金流量表,将付款进度与项目质量
与形象进度结合起来。
4.合同管理:
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档案数字化加工方按合同履约;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
期进行审查;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查;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档案数字化加工方提
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
5.信息与文档管理:
做好监理日记及工程大事记;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批复与存档;做好项目协
调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做好项目周报、监理建议书、监理通知、各种会议纪要、各阶
段的项目总结报告等;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档。
6.项目安全管理:
负责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机密数据和资料的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负责项目
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7.纠纷协调:`
协助协调项目各相关单位、机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协助协调项目各:集成单位`
络运营商、原厂商之间的工作关系;协助协调项目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闪各类纠叫纷和
矛盾。
8.例会制度:一—
监理方应该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包括:第一次现场会、监理交底
会、监理协调会、专题讨论会、专家论证会、阶段工作总结会、问题通报会、阶段及最终验收
会等。
(六)监理项目质量和进度要求
1.监理项目质量要求:要保证在预定的监理工程进度和投资下,完成合同中所规定的监
理项目,且满足档案数字化加工合同中所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
2.监理项目进度要求:要保证监理项目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且监理项目的各个分
项、各个阶段建设按照预定的计划有序地进行。
(七)监理人员的要求
组建本项目监理服务机构,且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竞标无效:
▲1.供应商派出参与本项目监理人员人数不得少于4人,且必须持有【信息系统监理师】
资格证书,参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其他项目。在合同签订前,总监理工程师以
及项目组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原件必须保留在采购人处,否则不予签订监理合同。
32
5.监理服务时间和工作地点:为法定工作时间,夏会时:每天8:00~12:00,15:00~18:
00,冬今时:每天8:00~12:00,14:30~17:30;工作场地由采购人确定。
三、商务条款—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4个月。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来宾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1年。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指定现场。——
(五)拟派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必须保留在采购人处,否则竞标无效。
▲2.供应商须出具《监理相关人员到位承诺书》,承诺书中要明确写明监理的实施人员
▲3.供应商必须承诺成交后对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不得更换。
(六)其他要求:
1.带有▲的为实质性的参数要求,响应文件如不满足,将导致竞标无效。
2.付款方式:采用人民币结算。采购人按项目完成进度比例支付项目款,成交供应商按
项目完成进度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应付项目款的80%,余款待项目全
部完成且整体通过验收合格后付清。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付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
采购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成交供应商申请付款前应提供请款函。
34
第四章合同条款

35
来宾市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监恐服务
合同一
说明:
1.以下合同仅供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用,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此参考格式的内容。
2.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合同条款不得与竞争性磋商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有实质性
偏离。
采购单位(甲方):项目编号:
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来宾市馆藏档案讲行数字化加工项目临理服务
进行专项监理服务,并支付相应的监理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
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监理服务的内容如下:
1.监理服务的目标:
2.监理服务的内容: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的全部内容监理。
3.监理服务的方式: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信息工程监理的政策、法规。通衬专业的测试
、评估方法、监理控制手段和监理规范体系.为甲方提供监理服务。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监理服务工作:
1.监理服务地点:来宾市甲方指定地点;
2.监理服务期限:14个且;
3.监理服务进度:根据甲方档案扫描讲度要求.制订监理服务讲度计划;
4.监理服务质量要求:按监理方案中监理质量的要求.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
5.监理服务质量期限要求:自合同答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衬验收之日止。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监理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合同监理费为人民币元整(¥)计。
2.监理费支付时间与金额:
在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费采用人民币结算。甲方按项目完成进度比例支付项目款,乙
方按项目完成进度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应付项目款的80%,余款待项目全
36
部完成且整体通过验收合格后付清。乙方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付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
供符合要求的发票。乙方申请付款前应提供请款函。
第四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责任及保密义务如下:
乙方:
第一条
乙方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
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条
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无法兑现服务承诺而构成实质
性违约,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第三条
乙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将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赔
偿金最高不超过监理方所获得的监理服务费的总额。
第四条
乙方对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
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
负责,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如违反该规
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保密内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所参与的甲方所有系统工程项目的具体
情况。
2.涉密人员范围:所有乙方参与甲方系统工程实施的监理人员。M
3.泄密责任: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责任,乙方负相关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二
第六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监理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监理服务工作的形式:监理工作文档及监理总结报告。
2、监理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项目竣工并通衬验收,达到预期的系统开友口禄
3、监理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乙方向甲方移交监理报告,甲方接收并答字确认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由甲方审定:地点:来宾市
第七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及时通报监理服务实施情况和项目讲度;
2、共同解决异常情况;
3、如有合同未尽事宜,提出解决方案。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
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7
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及履历情况,提供本项目监理
服务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第八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
2、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第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妥善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
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_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标准条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
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
甲方(章)
年月日
乙方(章)
年月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38—二-~
第五章评审方法
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一)磋商小组戍立
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
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
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
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含5人)单数组成。
2.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
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
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3.响应文件的开启: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9
14.
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
不足3家的,除本章第13条的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最后报价
15.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
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不得少于3家。
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
后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
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16.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
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
成果转化项目”和本章第13条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7.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
供应商的保证金。
18.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
19.磋商小组收齐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整性和响
应程度的审查。_
20.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5.4条的规定修正、一
21.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不确认的;
(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规定的采购
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
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2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
23.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五)比较与评价
2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
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
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43
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最后报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最后
报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
5)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
6)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10分。一
7)价格分计算公式: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分
2.技术分………………………………………53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监理服务方案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1)监理服务方案分(满分21分)
一般(6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出相关方案,总体评价“一般”;_一
良好(12分):
较准确理解本项目建设背景,能提出较完整可行的质量、进度、投资等控制措施,总体评
价“良好”。
优秀(21分):
确理解本项目建设背景、目标、范围;完全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和监理要点;提
出了完整可行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的目标、方法、措施,
能提出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中未说明的问题并做出解决方案,总体评价“优秀”。
(2)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满分32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满足“项目采购需求中人员资格最低要求”的情况下,结合本工程监理工作
内容、性质提出自己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并绘制相应的组织机构框图。
①总监理工程师资历(满分14分):同时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咨询师】
、【防雷设计工程师】、【经济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注
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执业水平证书的得14分,只持有单个资格证书的,每本证书得
1分。
②监理机构其他成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外)的要求(满分18分)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a.项目经理同时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网络规划师】、【信息系统监理工
程师】资格证书或执业水平证书,每本证书得2分,此项满分得6分,只持有单个资格证书
的,每本证书得1分;
b.硬件监理工程师同时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程序员】、【网络工程
师】资格证书或执业水平证书,每本证书得2分,此项满分得6分,只持有单个资格证书的
,每本证书得1分;
C.软件监理工程师同时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施工管理工程师】、【网络构架
师】资格证书或执业水平证书,每本证书得2分,此项满分得6分,只持有单个资格证书的
,每本证书得1分。
3.资信及商务分…………………(满分28分)
(1)企业综合能力(满分22分)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原件给磋商小组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45
①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范围必须为信息系统监理或信息系统工程
咨询,得3分,认证范围为其他类型的不得分;
②供应商具有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范围必须为信息系统监理或信息系统工程咨询,得3分,认证范
围为其他类型的不得分;
③供应商具有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范围必须为信息系统监理或信息系统工程咨询,得3分
,认证范围为其他类型的不得分;
④供应商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安全控制软件管理能力,并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
书,得3分,认证范围为其他类型的不得分;
⑤供应商获得信息系统监理变更控制软件管理能力,并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诉
书,得2分,认证范围为其他类型的不得分;o
6供应商获得信息系统监理进度控制软件管理能力,并获得计算机软件著:权登记证
书,得2分,认证范围为其他类型的不得分;e影
⑦供应商获得信息系统监理投资控制软件管理能力,并获得计算机软侣皆权骂比正
书,得2分,认证范围为其他类型的不得分。0
⑧供应商获得信息系统监理质量控制软件管理能力,并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啦
书,得2分,认证范围为其他类型的不得分。
⑨供应商获得信息系统监理咨询控制软件管理能力,并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
书,得2分,认证范围为其他类型的不得分。
(2)业绩分(满分6分)
供应商自2019年以来,签约并承担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类似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
满分6分(以合同签约或成交/成交通知书时间及项目个数计,请提供合同或成交/成交通
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原件给磋商小组核查,不提供不
得分)。
4.售后服务分…………………………………(满分9分)
(1)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提供工作流程、服务响应体系
及培训等),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一般3分,良好6分,优秀9分)(满分11分)
一般(3分):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方案包含有项目售后维护方案,且方
案基本可行。
良好(6分):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为项目提供不少于2名驻场监理工程师
(含2人),方案包含有项目售后维护、保密承诺等,且售后服务机构注册地为广西区内
的(以工商注册的登记证书为准)。
优秀(9分):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为项目提供不少于4个驻场监理人员(
含4人),提供较为详细可行的驻场人员管理方案,方案包含有项目售后维护、保密承诺
等,且描述了项目售后维护和应急保障方案的方法以及实现方式。
(三)总得分=1+2+3+4
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明“原件现场核查”的证明材料
46
原件需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供评审时核查,相关原件于评审结束后退还。响应文
件中无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未能提供相关原件核查的,相应加分项不予计分。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
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
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
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
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
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其余以此类推。
47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封面
__本
响卞件
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磋商供应商地址:
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递交日期)
48
匈录
(应编制页码)
一、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
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营业执照”或“
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证书”
;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需纳税的提供税收完税证
明或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无需纳税的提供供应商所在地
主管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或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
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
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是法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的,应提供四项中的任意一项:①供
应商经审计的2019或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③财
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④提交本公司出具的财务
报表和承诺书,承诺该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可靠。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提供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有效身份
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
式后附);
8.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
9.磋商声明;
10.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磋商行为的承诺函;
49
2.磋商报价表;
3.商务响应表;
4.服务内容需求响应表;
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
6.技术文件:项目方案(如监理服务方案、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售后服务等);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一
50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
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
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
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
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
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值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签字:A一M
供应商(盖公章):
年月日
52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2
3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
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月日
53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地址:w髅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一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
特此证明。
磋商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4
(.玉文人(负贡入仝宫白)爻X父t干乃炅七里人月汊与矛7分止山止仅且山
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
我____(姓名)系______(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现授
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
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值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
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签名:
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所在部门:-、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5
8.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
56
9.走构声另(浴工石仆丿;坝定兴,台则|阿义伶千女七汉|问丛主)
磋商声明
致:采购人2: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
供应商及其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
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更正公告(如有);
(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
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a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合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
电话/传真:电子函件:
开户银行:帐号: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
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注:如为联合体磋商,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经营者)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月日
57
10.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

58
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磋商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
卞众人虱)
l.尤串鱼差苟丁为承宕凶(浴工百付);(须定共,否则|问义件发七叹
应处理)
无串通磋商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磋商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
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y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一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
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磋商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
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磋商;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
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
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月日
59
2.磋商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磋商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
1来宾市馆藏档案进行
数字化加工项目监理
服务
1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服务期限:14个月(与来宾市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服务期限相同)。

注:
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委托代理
人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本项目报价为总额报价,即一次性报出本项目的监理所需的所有费用,含必要的保
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监理验收(含各节点验收所产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等全程费用)、派出工
作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与监理有关的费用。本项目至验收结束,采购
人不另支付任何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戍合同规定责任和义
务的一切费用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委
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一
供应商(盖公章):
年月日
60
3.商务响应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商务响应表
项目
合同签订

提交服务
成果时间
提交服务
成果地点
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
说明
售后服务
要求
拟派项目
组专业技
术人员要
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月日一
61
4.服务内容需求响应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
理)
服务内容需求响应表
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
说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月日
62
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
日期:
备注:7.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j.W中标(咸交)人的幸声明函将在公布孚购结旱时一阊公布,楼受社会公久的监督,请伏-$俨据
奋注:7.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q
j.W中标(咸交)人的幸声明函将在公布孚购结旱时一阊公布,楼受社会公久的监督,请伏-$俨据
自己的真宾情呢出具车声明函”。
63
供应商符合监狱企业标准的,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提供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
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我公司为司法部评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
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供应商符合监狱标准的,按财库[2014]68号的要求,必须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评审。(
如有请提供,原件备查)
64
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的,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用提
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一
日期:—-
备注:'中标(咸交)人的幸声明函将在公布孚购结旱时一 阊公布,楼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请供左商(供左商)根据自己的真宾悸呢出具车声明函”。
65
6.
技术文件:项目方案(如监理服务方案、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售后服务等
)
9
66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67
附件: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椰渭市羯孛屯子料塾有醒熊司"
5.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20g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来完市档案馆)的(橐宾市馆藏档
塞讲行数字化加工项目监理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
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俸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
F:
1.丞塞市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监理服务:厮于(咨询技术服务行业):
承接企业为(柳州l拓宇申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_22-人,营业收入为
0万元,贷产总额为Q-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骰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醒气
Aiti i匾=iias-.t杖tl早甚n鲤翻:t陲[
#醒气
aeie*nnaaamemm鬣ni
髯圣--胃鹫
日鼎ae`′
备注:1.从业人员、营量收入,贵产总额填报上一年虞数据,无上一年度数铅的新咸宜企
业可不填报,
2."中标〔虱交〉人的本声明函将在公布采购结果时=同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请
供应商根据自己的真窦情况出巽幸声明函"e
第51页共浔7苋
68
▲2.供应商承诺《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中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人员等)与“监理相关人员到位承诺书”人员一致,“监理相关人员到位承诺书”须由本人
自笔签名,同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本须知等有关要求。此项作为合同不可分割一
部分,供应商以虚假承诺牟取成交的,采购人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3.为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供应商必须承诺建立项目监理小组,负责整个项目的
全程监理工作。监理小组应设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派出参与本项目的1名总监理工程师
、及三名监理工程师在项目驻场办公,服务期间驻场时间每个月不少于21个工作日,并且每
天以指纹考勤软件进行考核,供应商监理人员考勤总次数超过3次不按要求在本项目驻场的
,供应商承诺的服务不到位的,采购人取消采购监理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双
倍赔偿采购单位。
▲4.为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供应商必须承诺投入在本项目的3名或以上执有信息
系统监理工程师证的监理工程师与《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人员一致,应熟悉项目进度,监
理服务期间每月在现场工作时间应不少于21个工作日;监理服务期内,监理人应认真执行监
理人员进场计划,在项目实施和一年的服务期内不得变更监理工程师,违反以上情节的视
为监理人违约,采购人取消采购监理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5.在项目实施期间,如供应商被采购人投诉1次则扣合同金额的20%,投诉超过3次,
采购人解除监理合同,并赔偿采购人合同成交价双倍违约金。
▲6.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位电话报故障,10分钟内必须达项目实施现场,超过一次未
按合同约定的,扣监理合同总额的20%项目款,三次未按合同承诺时间到达现场的,采购人
解除监理合同,供应商赔偿合同成交价双倍违约金。
▲7.供应商要充分发挥监理职业,督促档案数字化加工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通
过验收,供应商承诺,如档案数字化加工方不能按合同要求通过验收,档案数字化加工方每
延期一个月,扣监理服务费总额的20%,值至项目款全部扣除为止。
(八)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与采购人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在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
中,遵守采购人的相关档案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保密法规。
2.成交供应商必须熟悉合同文件中有关项目工作进度的条款,及时建立项目总进度计
划、月完成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对加工方实际进度
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及时向采购人报告,通知加工方采取有效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项目阶段性验收以及竣工总验收前,指导加工方将数字化服务形成的各种加工数
据处理单、统计资料、光盘资料及交接清单等原件整理,连同中标供应商整理规范的监理资
料原件向采购人完整移交。
4.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时,所指派的工作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个人力*7
承诺本人无犯罪记录及在工作期间遵纪守法的声明,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定自
负责人需随时与采购人进行情况沟通等。_
33
(二)响应文件评审程序
4.资格审查
4.1响应文件开后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4.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书杳采:
合格制,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
4.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
(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
件资料的;
(4)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
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4.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符合性审查
5.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商务、技术等实
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5.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
5.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
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经营者)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经营者)授权书(若委托代理人为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无须出示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
(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
,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
40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商务技术评审
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4)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5)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必须提供”
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
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
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6)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规定项数的或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的;
7)未对磋商有效期作出响应或响应文件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的;
8)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的;
9)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
小组认定无效的;
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7条和第7.9条(2)的情形的;
12)明显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竞争性磋商
文件中标“▲”的技术需求或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的;
13)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14)虚假磋商,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的;
15)磋商技术方案不明确,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
选(替代)磋商方案的;
16)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7)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报价评审
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表”的;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供应商未就所磋商进行报价或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磋商的单项内容作唯一
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磋商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
件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其他约定的除外);
4)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分
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41
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
、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或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分项采购
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5.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
理,由磋商小组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
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5.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磋商
6.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_
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豹磋「」
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
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
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9.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若委托代理人为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
的,无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
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
商。
10.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
信息。
1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12.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
1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
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
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
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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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
。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二、评审标准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
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10分
(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氧时吏用l
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生丿,
(2)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供应商符合以飞悔
形之一的,其最后报价将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扣除,磋商小组应当按扣除后的报价由低到
高进行排序,该扣除后报价仅作为评审排序,不作为合同签订报价,合同将按实际最后报价
签订:
①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所竞标内容全部为中小企业生
产或提供服务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
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
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
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
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扣除后的最
后报价仅作为评审排序。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
4)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供应商被评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和微型企业且其所竞标全部产品
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
即评审价=最后报价x(1-
10%);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竞标,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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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与又件如供广商
为企业 (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陀法人(负责人
或经营者)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捉饮爷效的“
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
,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
应处理)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2020年1月至响应文件涕交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
料复印件。需纳税的提供税收完税证明或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
依法纳税证明》,无需纳税的提供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
表或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
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
照起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
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0年1月至响应文件涕交截止时间止
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
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是法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的,应提供四项中的任意一
项:①供应商经审计的2019或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②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复印件;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复印件;④提交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和承诺书,承诺该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可
靠。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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