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区三岔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地块4、5展示区总平景观工程(第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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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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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东部新区三岔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地块4、5展示区总平景观工程(第二次) | ||||||||||
比选人 | 成都高新区三岔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比选人联系电话 | 028-68174909 | ||||||||
开选地点 | 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4楼407室 | 开选时间 | 20210409-9:30:00 | ||||||||
公示期 | 20210413-20210415 | 比选最高限价(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9元 | ||||||||
中选候选人及排名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参选报价(元) | 经评审的参选报价(元) | 综合评审得分 | |||||||
1 | 四川锦天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1 | 3119277.54 | 94.38 | |||||||
2 | 四川兴立园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3585567.56 | 3147844.49 | 87.70 | |||||||
3 | 成都枫景园林有限公司 | 3281660.00 | 2843936.93 | 80.83 | |||||||
其他参选人(除中选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参选人名称 | 参选报价(元)或否决参选依据条款(参选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比选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参选价(元)或否决参选理由(参选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比选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四川鼎历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317920 | 2880196.93 | 79.44 | ||||||||
成都绿茵景园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评审的业绩不足3个,不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未通过资格评审。 | 通过评审的业绩不足3个,不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未通过资格评审。 | / | ||||||||
成都广泽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 其评审价低于比选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参选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未通过低于成本评审。 | 其评审价低于比选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参选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未通过低于成本评审。 |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将盖章质疑文件送达比选人。比选人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参选活动。 2.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审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不予受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