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保定军分区机关营房零星维修施工企业选定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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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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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业主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保定军分区 | 招标代理: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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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04-15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5-08 09:00 |
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保定军分区机关营房零星维修施工企业选定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保定军分区机关营房零星维修施工企业选定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保定军分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保定军分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入围3家施工企业,负责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保定军分区机关营区(含民兵装备仓库、民兵训练基地)范围内经批复预算的单项或同批次预算金额5万元以内营房零星维修工程,包含日常工作生活中涉及的营房整修,供电线路和水、气管网、热设施维修,房屋外墙、门窗维修,下水道疏通,屋面防水等日常维修服务。 2.2招标范围: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保定军分区机关营区(含民兵装备仓库、民兵训练基地)范围内日常工作生活中涉及的营房整修,供电线路和水、气管网、热设施维修,房屋外墙、门窗维修,下水道疏通,屋面防水等日常维修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会计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信誉要求:3.5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15至2021-04-2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保定办事处(保定市莲池区凤栖街炫彩SOHO-B座2911室)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5-08 09:00 ,地点为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保定市莲池区凤栖街炫彩SOHO-B座29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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