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脱贫攻坚成就展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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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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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311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脱贫攻坚成就展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年04月19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1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0日 - 2021年04月26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1年04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05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1、原招标文件前附表中10.8.2条: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价格3%的扣除。 2、原合同条款:7.3 乙方对本工程进行质量保修,保修期为 2 年,在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变更为 |
1、变更为: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价格6%的扣除。 2、变更为7.3 乙方对本工程进行质量保修,保修期为 年,在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5、更正日期:2021年04月21日16时04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请各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查看“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 |
联系人:朱女士 褚先生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14室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程先生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0371-65928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