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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庆支队基层3个中队营房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庆支队基层3个中队营房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ZB-HLJ-2103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庆支队基层3个中队营房综合整治项目(招标项目编号:DHZB-HLJ-2103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庆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庆支队基层3个中队营房综合整治项目。2.2建设地点:大庆市。2.3建设规模:3000㎡。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05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06月26日,工期40日历天。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庆支队基层3个中队营房综合整治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投标人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并按照黑建规范〔2020〕9号《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Index)以及“军队采购网”(www.plap.cn)网页中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处罚公告”两个链接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贿记录等不良记录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注:报名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3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4月28日15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4.1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23日09时00分到2021年04月28日15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4.2获取方式:请于上述工作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获取)(原件);(2)获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7)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8)“3.5无失信记录”要求提供的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2单元901)报名登记处现场获取。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3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3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2单元901)开标大厅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3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3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2单元901)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庆支队基层3个中队营房综合整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34.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庆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23日09时00分到2021年04月28日15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4.2获取方式:请于上述工作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获取)(原件);
(2)获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3.5无失信记录”要求提供的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
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2单元901)报名登记处现场获取。
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其他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部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庆支队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1单元90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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